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afu823 wrote:
所以說現在 異性戀一直用 " 同性戀是不正常的" 想要影響同性戀者的性向選擇
你有何有甚麼配套措施可以防止 ??


要防止甚麼?

如果能找到能治療同性戀的藥物或方法,讓他們能愛上異性,產生下一代,完成生命的意義,有問題嗎? 真有這樣的藥物或治療時,按我現在看到你們的言論,真正的問題是,同性戀者願不願接受。

"打完上面那句話,讓我想到 X-Man First Class 的劇情,或許同性戀者自認是 X-man 金鋼狼?,被人類壓迫的一群?"

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又會說,那如果發明讓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的藥物或治療呢? 異性戀者會接受嗎? 別人怎麼想我不知道啦,本來我能生兒育女的,為何要搞成不能或不願意?

當然啦,如果發明讓我變成雙性戀的藥物,我倒是會考慮嘗試,對象一下子增加一倍耶。不過,失戀的機會也增加一倍就是了,到底是福是禍還得計算機拿出來算清楚。

fs1013

kf211434 wrote:
色盲是功能性障礙,自然有其規範
但同性戀是嗎?
數百年前,人們認為奴隸制度是正常的
數十年前,人們認為有色人種沒有人權是正常的
正常?


生物生下來的意義就是要延續下一代,不然你以為作愛只是作爽的嗎?

就是要讓你爽,願意作,拚了命去作,然後只好接受出了人命的後果。

作不可能懷孕的愛,不是功能性障礙是甚麼?

奴隸制度是人創造出來的社會制度,兩性交配繁殖是上天、大自然、造物者,或者上帝創造的自然法則,你拿來相提並論?

fs1013
TimSmith wrote:
才剛說服過一個,另一個又來,真是沒完沒了...........


您這樣說,所以是真的有檢驗同性戀基因的方法及機構囉?

麻煩介紹一下,我女兒快九歲了, 一直只願意跟女生在一起玩,說男生都很討厭。我想趕快帶她去驗驗,看看反應是陽性還是陰性。如果真是有同性戀基因,我想有個準備,不要有錯誤的期待,也誤了她一生。

這兩天跟著這樓討論來討論去,有件事實在想不透。看來許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雖然可能有些但書,都表示接受支持同性戀婚姻,或同性伴侶關係的法案。承認同性戀婚姻或伴侶關係,就等於承認並接納同性戀存在你我身邊,共同生活,並且有平等的法律權力及義務。(說到法律義務,好奇的問一句,同性戀者打不打算遵守一夫一妻制?)

照說這樣,至少協助同性戀的初期目標不就達到了? 可是這樣對你們幾位還不夠,你現在跟我爭的是要我從心裡面認為同性戀跟我沒兩樣,這很難耶。你想想,我頂多當你是麻吉,但是我一想到你可能想像著我的菊花長怎樣,我就不知道該怎麼想了。

就好像,有人跟我傳教,我說抱歉我不信,但是我尊重你的信仰,也願意你在我家隔壁蓋教堂。然後你說這樣不夠,我必須接受你的上帝是唯一的真神。

我的問題是,您幾位是在幫同性戀還是在害同性戀?

fs1013
fs1013 wrote:
生物生下來的意義就是要延續下一代,不然你以為作愛只是作爽的嗎?

就是要讓你爽,願意作,拚了命去作,然後只好接受出了人命的後果。


這一點,你倒是說對了,所有的物種,只有靈長類,會為了爽而做愛.,雌雄性都一樣...


fs1013 wrote:
您這樣說,所以是真的有檢驗同性戀基因的方法及機構囉?

麻煩介紹一下,我女兒快九歲了, 一直只願意跟女生在一起玩,說男生都很討厭。我想趕快帶她去驗驗,看看反應是陽性還是陰性。如果真是有同性戀基因,我想有個準備,不要有錯誤的期待,也誤了她一生。


有,是可以靠檢驗基因鏈異常來判定是不是同性戀,目前台灣的技術還沒有這麼發達,

DNA樣本必須送到美國檢驗才行.,有沒有機構專門靠驗這個的,我就不清楚了...



有空在那邊瞎猜,為什麼不唸點書呢??這本書 kindle裡有,

從女性形成胚胎,一直到女性老死的行為,這本書都有記載,

聽說香港有中文版??


我是讀kindle 英文版的,有了知識當做基準的判斷條件,省得一堆偏見及誤解...



fs1013 wrote:
就好像,有人跟我傳教,我說抱歉我不信,但是我尊重你的信仰,也願意你在我家隔壁蓋教堂。然後你說這樣不夠,我必須接受你的上帝是唯一的真神。

我的問題是,您幾位是在幫同性戀還是在害同性戀?


你看不見的事實,不代表它就是一種信仰,好嗎??

沒要你信什麼東西,但是..這方面確實,國外有研究報告可供確認,

只是這種事實,是無形的,看不到,也摸不著,就像你在呼吸著氧氣,

可是你看得到氧氣嗎?? 你看不到氧氣,是不是也要懷疑一下才行??
TimSmith wrote:
所有的物種,只有靈長類,會為了爽而做愛.,雌雄性都一樣... 恕刪


呃...,算了...
你避重就輕的東西我也懶得再回嘴了,沒啥意思。

我完全能理解為何同性戀者必須強調,並不斷捍衛同性戀是先天基因形成的態度。

對自己,就像 X-MAN 裡的變種人一樣,必須自我肯定,"我不是怪胎!"

對社會,性向是與生俱來,並非自身的選擇,讓這件事上綱到爭取公民權力的層次 (天賦人權)。

我從沒說我不相信基因說,雖然你信誓旦旦的研究報告及成果都還停留在學說的階段。我只質疑後天環境是否也會造成性向的取決。隨便找一下,這方面的研究論文及書籍也是一堆,你怎麼不提?

TimSmith wrote:
沒要你信什麼東西,但是..這方面確實,國外有研究報告可供確認,
只是這種事實,是無形的,看不到,也摸不著,就像你在呼吸著氧氣,... 恕刪


你這段讓我抓破頭皮了。氧氣雖然看不到,摸不到,但是能在實驗室及工廠裡分離出來,還能液化讓你看到、摸到 (如果你不怕凍傷的話)。你只有研究報告,請問如何對比...? 鬼月到了,你說好兄弟是無形的,看不到、摸不到,我就會怕了。

fs1013
我在正式場合當然會說尊重
但是內心就是覺得噁心
常常在健身房遇到,這些族群有的是我認識,但決不是我想認識的人
打從心裡的排斥,我也不是刻意,就是本能的排斥

當兵時,就連同袍要玩要抓我,我都覺得噁心!我是不跟同性這樣摟摟抱抱的玩
當然同志可以結婚,跟我也無關,想想就是無關
只是我會保持距離
本能的排斥,沒辦法
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婚姻對於多數人的意義是什麼??

法律上規定婚姻的義務在現實生活中其實都可以做到了,而且不用經過法律認證.(同居,家務分配,金錢財物使用,情感供給)
在權利方面,同性戀的權利真的是矮一截,因為目前根本沒有法律可以賦予你行使權利的權力.

可是我想向同性戀朋友問清楚的一點是:對你們來說,多元伴侶是什麼意義??婚姻對你們的意義是什麼??

兩人因彼此相愛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心中應該只有對方而已.忠誠於對方是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多元伴侶的意義是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是破除一男一女制度,那是一個新的概念.在台灣社會要花時間讓多數人去接受.
如果多元伴侶的意義是擁有合法婚姻關係,法律賦予權利義務後,而你們可以再去與其他第三人甚至第四人發生情感上的交流,那就不是人類的社會價值觀所支持的了.

不管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婚姻的基礎是建立在忠誠,坦白,彼此信任上面.
不管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沒有人可以接受劈腿,同時多角戀這件事情.
不管同性戀還是異性戀,要進入婚姻享受婚姻所帶來的權利與權力,盡婚姻的主觀和客觀義務時,您真的有清楚明瞭婚姻的意義是什麼嗎???
我記得所謂的多元伴侶
指的是伴侶之間不必然是異性戀
可以是任何性別認同性傾向
並且讓政府所認同

而非你所指的"與其他第三人甚至第四人發生情感上的交流"
kevintan656 wrote:
如果多元伴侶的意義是擁有合法婚姻關係,法律賦予權利義務後,而你們可以再去與其他第三人甚至第四人發生情感上的交流,那就不是人類的社會價值觀所支持的了.
meowmew5 wrote:
2009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由數個婦女、同志、性別團體以及許多平權運動者共同成立,歷經三年多的運作後,2012年8月已正式登記為社團法人。我們認為所有形式的家庭關係都應該受到合理與平等的法律保障,因此我們自主起草了一部民法修正草案,同步推動伴侶、家屬制度以及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的立法,希望在2016年(或之前!),有情人不再無「法」 成家。






我曾經到三蕃市有名的 gay street 旅行過,大概自助旅行的,沒有人不知道這一條街,

第一次去時,覺得很噁,因為街上一堆男男就在街上接吻了起來,現在想起來還是有點想吐,


不過,我是支持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這個立場一直沒變,我不得不為同志們發聲,

因為按照事情的真像,科學鐵證如山的證明,支持他們是一件對而正義的事,

而且,也是應該給同志們一個公道,澄清真理公道,我以此心待人,亦以此心待已...
讚成再+1,身邊也有同志朋友

他們喜歡的不過就是同性,真的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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