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樓主怨念很深..很冤的感覺...
只可惜這無法被判死刑..人權團體不會理會這種案子..

輿論一面倒說台灣太過重視人權.
一般老百姓沒甚麼機會對抗司法公權..很難體會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無力感
連馬總統都說檢察官濫權了..

樓主這事件讓我們看清楚台灣司法的常態..無罪推定似乎只存在課本裡..
很不幸樓主在檢察官的辦案技巧下.落了認罪的口供.偵察庭口供簽了名.
坦白說對樓主相當不利..
現在說似乎有點放馬後砲的感覺..但我還是想說..
性侵案算重案.檢察官職權無法處理的程度..只有兩種結果.1.起訴 2.不起訴
認罪會比較輕鬆這種無俚頭的話千萬別信

樓主所有的冤情.只能去跟法官說去..我個人是相信你有經過學姐同意
而且理論上你不需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清白..應該是檢察官要找證據證明你有罪的..
angela000217 wrote:
當出對方可沒喝酒,此案例有喝酒,清醒未必有力氣反抗,有些網友導向女主角願意去MOTEL就代表想做那檔事,問題法官可不這樣想,我也講過女主角事後對樓主完全都沒交談光這一點法院就可以認定是性侵,如果事後還有說有笑法院還會女主角為了某些問題才要控告樓主(恕刪)


angela000217 +1同意

有驗傷就表示當時女主角受到暴力強制性侵,甚至有無法逃脫的事實 

我剛上述也說明了,檢座與法官不可能會採信男女一同到motel就是為了做"那件事"而去


另外想在法庭上翻供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法院是很嚴肅的地方好嗎?

法院必須依法陳述的地方還很多,我勸樓主最好不要去想翻供這件事,不然法官認定無悔意

判的更重!! 

另外樓主犯後甚至推測女主角三個月後才提告有仙人跳的動機,這點我也深覺得樓主確實並無悔意!!!

三個月後提告乃是等待證據收集完備,等待時機成熟提告,有何不可? 

再強調如果女主角是法律高人,也許樓主就不會今天還有時間上來01發文吧


Acounting wrote:
angela0002...(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

如果穿的是緊身牛仔褲不可能性侵,這句話太矛盾了。

有些案子是男人喝醉被男人性侵,難不成他被性侵時穿的是裙子?

何況女人的力氣輸男人,拿褲子來當成藉口太沒說服力。

1. 法律是看證據辦事,請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自我感覺良好的陳述不管用,電影電視上演的那套煽情的東西,那是劇情的效果,不是現實生活的常態。
2. 對方有採證,有驗傷,你有什麼?有驗傷,代表有傷吧?她身上的傷哪來的?自己打的栽贓嗎?
3. 你為何認罪?被脅迫?請拿出證據翻供。若沒有只是說被人家大聲點就認罪,這也奇怪。人家是法院,不是幼稚園,不是要哄你開心的,說話當然嚴肅。
4. 為何女生要抵死反抗才能證明是被性侵?只是一般反抗就不是?男人的力氣比女人大很多很多,女生大多數反抗不來的,若是男人扭住女人的手讓她痛到一種程度輕而易舉。男人打男人,打輸的那一方就知道這種感覺了吧。
或是當事人害怕會對生命造成威脅,要如何抵死?若是這樣,是否被搶劫時沒有抵死反抗就不算被搶,被偷東西是自己沒有善盡管理自己財產的責任到滴水不漏就是活該被偷?

上法院,請講證據,若是你沒證據,那一切都是白說,法律不是遊戲。
上了一課!!! 深夜問題多... 沒事還是乖乖早點回家最好~~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不過說實在的,以樓主最早期的敘述到目前的發展情形來說!
應該是兇多吉少!人家又不和解,也不和你接觸
看起來應該很擺明的咬定你了!大家提供這麼多想法和意見!
目前還沒看見樓主有明確的下一步!我猜~~~樓主下一步應該是會....
去租猛男姦獄回來看的機會大一點!@@
有性行為是確定了
到底有沒有違反A女的意願
終究是要看驗傷報告
樓主自己捫心自問
你到底有沒有把她弄傷?
有槌打瘀青的傷嗎?
有互相拉扯的抓傷、扭傷嗎?
如果A女沒意願,@@無法濕
你又強上,使她的@@流血...類似的傷?
她當天到底有沒有被你弄傷
樓主應該清楚吧
自己出來向大家交代吧~!

多分 wrote:
現在很多女生都會搞這招
所以適當保留親密簡訊或照片是必要的


但是保留的同時要非常小心不讓另一半發現...
樓主現在要拼的就是無罪...不翻供就是3年起跳
想要沒事就是要拼翻供...被告是不會有偽證罪的
可是你要確定真的是兩情相悅你再翻
你真的性侵神也救不了你

我想請問一下當時她有哭嗎??
大家好

(﹛s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當時她有哭嗎??...(恕刪)


這個問題問的好耶?

一個人的想法跟集思廣益真的有差

可是樓主會照實回答嗎?

根本也沒有老實回答過網友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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