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應該不只綠卡不好拿,去美國玩應該也會被嚴查吧?01小十字 wrote:每年都去住幾個月.....(恕刪) 所以就是像我剛說的那樣麻...飛去幾個月,然後又回來幾個月...青康藏 wrote:現在有改了,二、三年...(恕刪)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是有認識,從大陸嫁過來的同事,她們說的...
紫芯藤 wrote:這我就不知道了...我是有認識,從大陸嫁過來的同事,她們說的... 大陸的最久,其他國家的比較快拿到....補充:外籍配偶在臺合法連續居留滿3年,每年在臺居住超過183日,得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國民身分證,但需放棄原有國籍。
青康藏 wrote:大陸的最久,其他國家...(恕刪) 本會前於98年修正兩岸條例第17條及第17條之1,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來源:行政府大陸委員會================================平平是外配,搞的這麼複雜,政府 常常都把簡單的事變複雜,複雜的事 簡單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