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脫不了她...(69樓新增,結果被告...)

人跟人交往磨合就是這樣麻,磨得來相信你們以後的感情會很順利。

磨不來也沒辦法。
事情真的是一直在反覆
經過小弟六6頁PO的那次後
連續留我睡了三天,我沒答應
直到22號早上我們又吵架而沒有聯絡
難道冷戰真的可以這麼久嗎...
這樣反覆我想大家都累吧
但為什麼她也不放過我...
還要聯絡呢...

不好意思又上來抒發心情...

謝謝前面大大的意見
爭氣點,沒甚麼事是過不去的,時間真的可以讓你忘卻傷痛,本來都潛水的,還是留個話給你好了,總之加油(我是在聊天室遇到你的路人甲),別難過太久喔!
陷入輪迴的當事人

是什麼都看不到的

也認為自己逃脫不了

只能交給時間

過個幾年 自己回頭看看

會發現自己成長很多
小弟把故事結尾了
在第一頁,有點長...
最後還有個問題就是
當初小弟有辦一個門號給她
現在分手了,她也沒打算要還,也會按時繳款
因為是固定兩年高費率,解約又要一筆費用
小弟門號夠多了,所以也不打算跟她要回
被這樣問題給困住也還蠻討厭的

最後,身邊朋友都說不管她以後會不會回頭找我
都不要再理她了...也不知道自己會怎樣做...
不過為了這段感情,已經把自己搞毀了一半了
SF33愛好者 wrote:
小弟把故事結尾了在第...(恕刪)



辦理身分轉移阿~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辦理身分轉移阿~...(恕刪)


之前有討論過,但是她未滿二十歲
所以還不能辦過戶...
女的還沒二十歲就這麼精采了~
以後你還有得受咧.........

安心的去吧(推額頭)




想取暖?
星爺說:有時候.....臉是自己湊上來丟的~
7月10日被戶籍的警局通知
去領通知書~拿回來後
看到案由:調查毀損罪
又看到公文日期6月23日
叫小弟7月14日下午去警局報到說明

結果,是她告我摔壞她手機
小弟很無言又覺得很瞎...
筆錄做完了叫我等通知
因為我跟她從6月底後都沒有聯絡了
讓我覺得不悅的地方是
6月21日早上吵架摔壞她手機
她6月21日早上8點40分去報案
21日當晚還跟小弟一起出來吃晚飯
還載她上班,完全沒跟我提這回事...
最後22日早上接她下班,還把我手機拿走...
警員問我要不要提出告訴,我說不用

唉,對她很切心...
難過比生氣還多
SF33愛好者 wrote:
7月10日被戶籍的警...(恕刪)

恭禧了
好好學習法律的功課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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