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anwenbaobai wrote:


betty429...(恕刪)


我不是已說過很多次了,到底要我說幾次啊!

家用一人一半

我因生小孩無法工作的那二個月,家庭支出由我未來老公負擔。



看我照片還不簡單

我以前的記錄就有放我的照片啦!
不知不覺已經築起高樓,如同版大所說家庭是共同分擔,兩個人結婚不單僅是個人,而是兩個家庭,
聽到另一半這樣說,且夫妻之間搞到那麼複雜,不會心寒嗎?

這問題我還問過蠻多結過婚的人

如果你老婆不是亂花錢,你可以把薪水給老婆管,這樣他就得負責開銷

開銷少,當然沒有你藏私房錢的份,開銷大一定會用到她的錢

不然你就就準備全都買單吧



錢再賺就有,老婆、小孩可是無價喔,出個錢能讓老婆開心,那就出吧,不然你就是討罪受

我結婚4年多,最近才悟出這個道理.... (就是說認命吧) 提款卡直接給老婆使用





betty429 wrote:
我不是已說過很多次了...(恕刪)


betty429大大您好 :

您的要求非常籠統 , 不符合開立報價單的要件啦 .

有人每天可以只花NTD$50過活 , 也有人每天最低消費NTD$10000 . 差粉大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betty429 wrote:
說真的,若要付房租的...(恕刪)



就是有這種把婚姻當買賣的
才會有這麼多失敗的婚姻吧
沒別的意思
有感而發

jiuanwenbaobai wrote:


betty429...(恕刪)


那麼您覺得您老婆因生小孩有二個月不能工作,

您願意在這二個月支出多少家用在您的小孩及老婆身上呢?


我希望參考大家的意見,再加起來平均

這樣較準確也公平!
m933030012 wrote:
就是有這種把婚姻當買賣的
才會有這麼多失敗的婚姻吧
沒別的意思
有感而發

-----------------------------------------------
我願意付一半房貸,只要房子登記二人共有

家用一人一半

這樣也是把婚姻當買賣????

我真的無言了

到底該怎麼做才是?



難不成,我嫁過去,每個月付房租給我未來老公,

但房子還是我老公名下,只要一離婚就什麼都沒有,

這樣才不是把婚姻當買賣嗎?
betty429 wrote:
我不是已說過很多次了...(恕刪)

同意Betty 大大的想法!!
雖然我在生小孩時,並沒有和我老公算得那麼仔細.
(其實他的coco都是每個月一領到就交給我了)

至於所謂的"報價單"
你應該只要跟"未來會是小孩的爸"說好就好
跟本沒必要在這裡和"不相關"的人說

coldman123 wrote:
這個版上也看多了男生...(恕刪)

這種例子不是長久以來就很多的嗎!離婚後財產都被女方拿走,男方辛苦了一輩子什麼都不剩,還要付贍養費。
看完這一整串~好像別結婚是不是比較好??

生了有問題~~沒生也有問題~~都在"錢"打轉~~

我自己也懷孕~~老公體諒我~我也體諒他~~各退一步不是很好嗎??

計較那麼多~~那麼單身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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