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怎麼了?通聯記錄是我個人隱私資料,幹麻要給??沒給就是不愛?沒給就是有鬼?我不爽給不行阿?對方可以用所有的方法查我的行蹤、紀錄,前題是不要讓我知道,因為我認為,情侶做到這樣沒有信任,乾脆趕快分一分。我百分之百相信對方,我也百分百坦蕩蕩,但是我不喜歡隱私被人侵犯的感覺
phoenixcheng wrote:這個社會怎麼了?沒人要你給呀!?給不給的權利在您身上不是嗎?但別人也有權利不相信您坦蕩蕩不是嗎? 所以我有說這種不信任的關係還不如趕快分一分我當然知道給不給的權利在我身上但是對方覺得不給就是不愛她?不給就是有鬼?總是把給不給跟愛不愛畫上等號?給了對感情會比較好?對方相不相信老實說我當然希望她相信但是不相信我也沒辦法只是別要求我提供什麼鬼對方當然有權利不相信我但是"對方可以用所有的方法查我的行蹤、紀錄,前題是不要讓我知道"拜託回文看清楚點,想一想再回好嗎?
死怕課 wrote:但是"對方可以用所有的方法查我的行蹤、紀錄,前題是不要讓我知道"拜託回文看清楚點,想一想再回好嗎?...(恕刪) 大家眼睛都很清楚看到您很大方的論及紅色字串↑只不過話說回來...您有權利不給,對方也有權利不遵循您的方式,這下有沒有看得太清楚? 想過頭回您?
phoenixcheng大你說的這句話,我回過了"您有權利不給,對方也有權利不遵循您的方式"你說的我都知道,我也沒有強迫對方一定要遵照我的方式再說一次對方當然有權利不相信我甚至調查我都好隨便她用什麼方式只要不讓我知道知道了只是分手罷了
我提供了.結果就完了.已經分了兩個月了.因為只有號碼是很容易有很多想像空間的.不信任是個人的問題.不需要刻意拿什麼東西來挑毛病.是要檢討為什麼自己會不信任.如果不願意面對事實的真相.這樣子就算是下一個還是會遇到一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