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妳在一起。。。並不代表妳有權看我的私人信件與手機簡訊!

阿宅華 wrote:
有時候 隱私這種事情 在感情上可是很矛盾的
要也不是 不要也不是...

這個可以溝通的
還是要有一點邊界,被偷看不信任的感覺真不好
~ 家窮人丑,一米四九;小學文化,農村戶口;陳糧半簍,老公沒有; 今日上網,廣征男友;革命道路,并肩齊走!君愿否?~
阿宅華 wrote:
我沒同意 也沒不同意...(恕刪)


所以我才說,沒問題也會出問題...
唉~

偷看簡訊,真的不是犯罪嗎?
稍微GOOGLE了一下

只要是屬於非公開的個人行為,都在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內,即使親如夫妻或情侶,也不能任意干涉。即便我們可能早就曉得男、女朋友的Email與MSN帳號密碼,但在沒有獲得對方的同意之前,私自登錄使用,便已經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與「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各位捧油阿,不要亂搞阿,萬一被告,要坐牢的阿~~

不用說那些一氣之下擅自砍掉對方簡訊、郵件的
再貼一段...

更嚴重的是,萬一看到另一半跟別人的親密或曖昧話語,一氣之下將對話紀錄刪除,這樣的行為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妨害祕密」與「妨害電腦使用」都屬於告訴乃論罪,只要對方沒有提出告訴時,你就不會有責任,但無論如何,冒著這麼大風險去偷窺別人的隱私,實在不值得。
興趣多到一輩子不夠用...慘...
女王萬歲 wrote:
隱私權是個毛呀,會不會太無限放這種東西,你們是睡同一張床的家人耶,連私處或菊花都會被看到,計較這些東西會不會太無聊呀,你真的有心共同走一輩子嗎



菊花比隱私還不如,笑死

這樣看真的沒甚麼好計較...其實... 夠相愛的話

我也不在乎對方要來查蝦咪
女王萬歲 wrote:
跟你在一起。。。並不...(恕刪)

不是被寵壞的孩子才會強調自己需要隱私,人和人之間保持一點適當的距離反而能相處得更好。
就算是家人也要尊重彼此的隱私權,更別說是情侶。就像關懷家人也要注意方法,搞到去翻日記、偷聽電話、亂翻房間什麼的反而會讓孩子反感。

而且對方舉止有問題就算了,沒問題卻自己跑去製造問題,沒事亂猜疑,會讓感情提早結束的。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沒事別穿高跟鞋 wrote:
偷看另一半手機固然不對
但我想應該還不到犯法的地步
兩者還是有一些差異性的
我是這麼認為


我想..妳還是去重修法律吧..
死怕課 wrote:
我想..妳還是去重修...(恕刪)

謝謝
上面有人po出相關法律資訊了
虛心受教

不過我還是認為也堅持 "行的正做的也正 就沒甚麼好怕被人看的"
Imperfection is beauty, madness is genius.
了解!

但不管是行的正不正、坐的歪不歪
偷看私人信件、簡訊都是很變態的事

外遇不道德,偷窺隱私亦同
沒事別穿高跟鞋 wrote:
不過我還是認為也堅持 "行的正做的也正 就沒甚麼好怕被人看的"...(恕刪)

您必須相信自己是正確的!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用來幫助人過得更好,而不是處處設限。

所以阿

連"最低的道德標準"都達不到,那...
看啊,幹嘛不看,
我都是準備分手的時候去看!
哈哈哈........

另一半有沒有問題,除非真的是木頭,不然怎會沒感覺,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天也會讓你不小心發現的,只是嚴重程度大小而已,

不小心發現,我的作法大概是檢視自己跟他的感情,是否還有繼續的價值..
我是受不了被P腿或是另一半跟人搞曖昧的,所以我大部分會選擇分開,
屆時,就會看她的東西,讓她知道我要分開的原因是啥?

不要到時候要分手,說你負心、拋棄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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