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差點被拐發生關係

里斯特 wrote:
讓我想到廢死聯盟的嘴臉............

人權律師說: 那一個正常的家庭會讓自己的小孩半夜不睡覺, 在外遊蕩, 然後被姦殺死掉?



是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盧映潔教授說的,

雖然我不認同死刑廢除的理念,

但我必須替他平反:

她這句話是被斷章取義,斷章取義的人要不就譁眾取寵,不然就是語文理解能力不佳,

她這句話真意分明是:家長有義務保護自己的小孩免於危險!



她的話是對的,只是不當聯結到廢除死刑這個議題罷了。
什麼鬼~~~ wrote:
才國三、十五歲而已,...(恕刪)


有愛撫的話!基本就是猥褻了!可以依第227條第四項給他處理一下

關鍵還是在妳妹身上!這種未成年的一碰下去,如果男方也明知道是十四以上未滿十六的話!

只要男方一承認有!這不管是不是二情相悅的一定是有罪的,只是大部份都是輕判!

愛撫的程度如果有達到,以手指侵入她人的性器官,那還是性侵哦!
嘿嘿 要不要我找十幾二十個小流氓幫你教訓他一下
對方固然不是什麼好東西
不過你妹自願的,在拒絕後對方也沒硬來
不知樓主氣成這樣是什麼原因
至於一堆說要找人教訓他的人
我只能說台灣會亂不是沒原因的
在我看來你們這些人比那男的更爛
目前打算約出來對質確定有沒有加油添醋,畢竟只有聽到單方面的說詞,真的很謝謝各位的關心與幫忙~
什麼鬼~~~ wrote:
目前打算約出來對質確...(恕刪)


很遺憾發生這種事

大家也很難幫上甚麼忙

如果樓主有他的照片就把他po上來吧

讓大家瞧瞧這個禽獸長甚麼樣子

我想這就是最好的報復了

kn4624 wrote:
對方固然不是什麼好東西
不過你妹自願的,在拒絕後對方也沒硬來
不知樓主氣成這樣是什麼原因
至於一堆說要找人教訓他的人
我只能說台灣會亂不是沒原因的
在我看來你們這些人比那男的更爛


-1

有失公道…

沒硬來是說尛?

試想你女朋友、妹妹等被人亂摸只要不要硬來就沒事嗎…

法律定義未成年是有原因的,不然一個國中生可以多成熟多懂事?

或許你被教訓後台灣會比較不亂吧。

在我看來你比你說的這些人更…

紫色遊魂 wrote:
是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恕刪)

但我必須替他平反:
為他平反???????...嗯嗯...有志氣....量力而為吧.

她這句話是被斷章取義,斷章取義的人要不就譁眾取寵,不然就是語文理解能力不佳,
節目我有完整看過, 我不認為有斷章取義或理解能力不佳的問題, 我看到的畫面承呈現就是如此.
那位人權律師也說, 她在現場有作其它的說明, 但被電視台剪掉了, 但這是他說的, 沒幾個人看過, 也沒看見他要求電視台出來澄清.
就算真的有, 那也是電視台的問題.


她這句話真意分明是:家長有義務保護自己的小孩免於危險!
然後呢???
你有了解到那位人權律師會被攻擊的原因????跟你說, 就是你說的這句話.
為人父母, 天性就會保護小孩, 但不管多盡心盡力, 人力, 財力, 時間限制下, 家長有可能24hr 隨時隨地保護小孩?
社會上, 有那麼多的誘惑, 一個不注意, 小孩發生了意外, 結果家長就要承受"沒有保護好自己小孩"的污名???????
這種結論, 換成任何人, 沒有幾個人能接受的.
kn4624 wrote:
不知樓主氣成這樣是什麼原因...(恕刪)

法律是有保護未成年人的
所以一但有舉證成功 男方是100%要吃上官司的

但是我也同意女方本身就有問題了
現在小鬼精的像甚麼一樣
如果10歲我還可以同意年幼可欺
15歲你說很無辜的去騙去人汽旅吃麵看dvd 我是打死都不相信

不過比起女方 男方劈腿問題更火
我想樓主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會生氣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我不是很贊成這句話
當父母之前應該就知道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存在很多危機的
如果連小孩半夜出去夜遊都搞不清楚
那這個家長真的要好好檢討
那位人權律師我個人也不是很贊同
但是閣下這句話還蠻像那種"放小孩在街上亂跑,被車撞再來控訴別人"家長講的話啊
里斯特 wrote:
為人父母, 天性就會保護小孩, 但不管多盡心盡力, 人力, 財力, 時間限制下, 家長有可能24hr 隨時隨地保護小孩?
社會上, 有那麼多的誘惑, 一個不注意, 小孩發生了意外, 結果家長就要承受"沒有保護好自己小孩"的污名???????
這種結論, 換成任何人, 沒有幾個人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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