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方的高壓家庭害了兩個相愛的人,傳統那麼重要?面子那麼重要?現在先有後婚的事社會上普遍都能接受了,而且幾年之後誰會管你是先有後婚啊

聽起來, 很像是初期憂鬱症的症狀,
建議您帶她去尋求醫療協助.



怎麼看都只是她想離開你的藉口...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也挽救不回了,

倒不如好好想想是否該讓自己冷靜過生活,重新開始,也是很棒的。

Halan wrote:
因為她的家庭很傳統, 是不能接受先有後婚這樣的行為, 所以還是選擇把小孩拿掉
...(恕刪)


這一點本身就很奇怪
你連雙方父母都沒問過
就決定要拿掉?

Halan wrote:
小弟今年也已經32歳...(恕刪)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我只是想說,刑法有墮胎罪這東東。
都30了。
還4年多,要命。
要我早就去提親了。給我閉門羹就閉門羹哩。
讓我也早點看清楚可能成為岳丈岳母的嘴臉。
省得自己在那裡瞎猜瞎操心。

現在。死活都一樣了。
你還不衝去提親,是還在怕啥?

是男人就拿出你的勇氣。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我覺得她抗壓性很差
自己沒膽量面對父母~不
敢明講自己有小孩了(成年了還不敢做主?誰能幫他決定一輩子?以後怎麼決定小孩的一輩子?)

有膽量選擇拿掉(逃避現實)
卻又沒有勇氣承受事實(短視、莫名其妙)

抗壓性很差
還說想找別的男人投入懷抱,忘掉一切~?

告訴你吧
以我外人客觀的角度
我不認為這個女生有多好

當你的提昇讓對方跟不上你的時候
他自然會離開了 因為你跟她不同掛(假設你是比較有抱負敢面對的)

他還是會找個可以讓她虛度將就的對象
到了要懷孕的時候 看他怎麼辦~
樓主做了錯誤的決策了
應該一該始就要以孩子逼婚
也許可以少奮鬥30年

前女友在考驗你的擔當
結果你跟俗臘一樣也贊成她拿掉...
都出社會的成年人了,又不是學生偷偷摸摸咪咪機機..

在你身上我看不到一個男人該有的擔當
分了也好......不要去擔誤人家了......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樓主做了錯誤的決策了...(恕刪)


我傻傻以為 樓主是想找分手合理化的藉口耶.
建議樓主還是放棄、放過她吧!
只要你不說,沒人知道她拿過小孩,過些日子,她還是可當一切沒發生過,重新開始。
反正小孩已拿,不管她父母知不知道這件事,根本也不可能同意你們結婚,
甚至知道後,只會更苛責她、更仇恨你,
與其要她活在這雙重痛苦下,到不如尊重她的選擇、隱瞞這些過往。

另外,如同其他人說的,這女孩已不值得你如此痛苦,
她從未想,也不敢與你結婚,即使仍勉強在一起,也不會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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