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前女友當年進了某數位相機代工大廠不到3個月也是說我不夠上進....因為該公司後來被2317併購後來他嫁了同是科技業的新貴在家帶小孩~~我一直都覺得他的選擇是對的~~樓主講那麼多我覺得只是想降低自己的罪惡感跟不安,要分就分哪那麼多藉口寧可負人,不要被人負!!
kathy_chen wrote:我知道他沒有錯,但我還是決定分開了,就在聖誕節的前三天,歹戲拖棚,抱歉了...(恕刪) 他的情形不是一開始就知道了嗎?那怎會為了這種理由離開?依妳的年紀談的感情應該已不是看對眼就交往的吧?妳這樣我覺得只是找理由離開而已~是妳沒那麼愛他吧?希望妳再接受下一段感情時能夠想清楚自己所要的!別再害這些小弟弟痛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