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設停損點!!!! 不要等到自己 已經過期 過保存期限應該謝天謝地 沒生一個BABY 然後才丟棄閃阿@ 不用問他了.....當做4年的玩伴就好! 當做衣服或鞋子 舊了! 髒了! 換一套新的不是更棒!PO 個人照上來看看! 說不定大家可以幫你找出問題沒圖沒真相 01的傳統規定
爛人 爛人 爛人都一起四年半了才說這種屁話四年半前的你才23.5歲青春的肉體...不適合的話是不是交往過個一年就該說了拖到現在...真為妳感到不值...爛人祝他找到一個搞到人家肚子大了非娶不可但是又兇又醜又老又懶的老婆一輩子懷念妳的好..
唉,我的情況也跟妳差不多,雙方年紀跟你們一樣,只是我是男生,也是在今年情人節前夕被女友提出分手,在一起五年多,認識超過七年,我想結婚(就算沒結婚也沒關係,可以一起努力),但是她自己覺得她年紀大了,她覺得我的資格還不足夠結婚,所以分手最後我選擇衷心祝福她,畢竟強求下來的感情也不是我要的心放開,或許未來的日子會更好,找一個更愛妳的男人!! 加油!!
既然都四年了就算沒結婚打算也不見得要分手中間一定有導火線~就姑且布論定是不是女人啦 意見不合之類的不過他已經說了不想耽誤你~那或許離開對你來說真的比較好28歲以現在的結婚年齡來說 說真的還算年輕~現在或許你會很大聲的說...你不在意那張紙~那是因為你對這份愛情的執著..認真可是再過個兩年相信我~你不會這樣想的...你會更希望穩定男人已經說不想耽誤你了~感覺挽回的機率很低了
先不管男友如何妳儲蓄如何?妳薪資如何?妳家庭如何有需要妳幫忙嗎?那麼妳有沒有可能為了愛為了跟他建立一個家而工作到老死成就一個窩許一個未來這用嘴巴講講很簡單,但做起來不容易,所以為什麼女生多少會看有沒有房有沒有車何況還有他家人,也恐怕要住一起,日子也是會辛苦,還有未來的婆媳問題不管妳男朋友是善意還是自卑作遂或是感情沒了另有發展或藉口妳有沒有正視核心問題,不是倆個人你愛我我愛你講的很輕鬆自在當妳貼近問題時才是人生真正考驗
rebecca19830106 wrote:很感謝大家給我的鼓勵發文其實真的只是想紓發情緒但真的不希望大家因意見相佐而發生不悅大家給我的意見 給我的支持 我都會銘記在心..(恕刪) 我姐跟你差不多,不過她是從大學交往到出社會約7~8年,她也是要結婚,結果他前男友不要。她立即跟他分手,過沒多久就認識了我姊夫。交往不到3個月就結婚了,現在已經懷第二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