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難不成你想離婚嗎?應該不會吧…如果對方堅持不過戶,也不繳款,那就先做設定吧,將來真的房子丈母娘要脫手也必須得找你才行。當然設定的條件你可能要去問代書會比較清楚,這邊我就不提供不專業的意見了。不過前題是,你真的想要這棟房子嗎?你真的認為這房子能讓你開枝散葉嗎?如果你並不覺得這間房子是對你有利的房子,還不如早早放棄算了。看你的內容你是開個人工作室的,如果老是為了家庭因素這邊煩那邊去,你的工作還能順利嗎?
1981 河馬 wrote:如真的要算~房子共4...(恕刪) 版主....如果想往後的日子過的快樂一點.......就到此為止吧......就當是停損吧.......錢可以解決的都不是問題............有空的時候參考一下.....
chesslue wrote:其實以丈母娘的心理來看他剛剛得到大病,沒有多少資產只有一個還有房貸的房子,需要兒女照顧時候,大家都對他沒多少體諒,他當然會很沒安全感想抓住僅剩的一點錢,所以千萬別急著逼,房貸雖然是你付出的,但是也是你還可以負擔的範圍不是嗎~ +1換個角度想4個子女不孝養兒無法防老賣個女兒給你才50萬~又不是500萬是計較什麼阿等你變老頭子~變成你是主角子女無法靠當然靠房子養50萬當孝親費吧~當一次付清吧(你們起碼每個月都要給孝親費吧,不要跟我說都沒有)1個月算5000或1萬當一次清當然,也不用再傻傻繳貸款~畢竟房子不是你的
jutfq wrote:我覺得房子不是你的~...(恕刪) 不要做太絕今日留一線他日好相見50萬當孝親費吧~當一次付清吧(你們起碼每個月都要給孝親費吧,不要跟我說都沒有)1個月算5000或1萬當一次清當然,也不用傻傻繳貸款~畢竟房子不是你的拿捏分寸很重要不要當不孝子 ~ 但也別當盤子
其實這樣也等於是攤牌了。大不了鬧翻就鬧翻吧,樓主跟老婆一起搬出去,債務留給她媽媽自己解決。錢的部分,當初都沒有留下類似契約之類的嗎?不過如果有支出證明的話,應該也還是有機會拿回吧。關於錢的東西一定要慎重,就算是親戚之間的借貸,也一定要立下字據或契約才行。因為一旦談錢傷了感情,能保障的就只剩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