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a wrote:
我覺得還好~因為我爸...(恕刪)
不管如何你姑姑也是你奶奶女兒
至少你姑姑還有一個月拿一萬元貼補家用
我那不良阿姨
全家五口住我外婆家
本來答應要給的房租(當成我外公外婆生活費)
結果只給一個月
全家吃飯也是到隔壁吃我外婆煮好的
他們做小吃生意
最常做的事就是給我外婆五百元台幣
要我外婆拿兩千元的料
自己小孩
欠電話費兩萬元沒錢還
或是需要錢買電腦
就要他們自己去找我另外一個阿姨要
然後不良阿姨自己賺的錢
自己拿去存定存
(大概知道自己家教不好
晚年生活悽慘
所以要自己存錢)
我外婆會跟我們抱怨
我也很不爽
但是又能怎麼辦
畢竟是我外婆自己女兒
所以我跟我爸媽說
給外公外婆的生活費要記得留銀行紀錄
不要到時候這不良阿姨
又要貪心多拿遺產
我寧願自己不要
也不要讓爛人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