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已經有人了,你還會介入嗎?

安安

我覺得男未婚女未嫁,公平競爭沒有什麼不對

但是如果是我的話,我就不會介入了

因為不想給喜歡的人帶來困擾,或是傷害別人

於是寧願靜靜的做他的朋友就好

除非他們分手,我才會去試著爭取機會吧

很簡單的類推題啊~~

假設你有女友,有天她問你:我已經有你了,但我的初戀情人可以介入嗎?

搞屁啊??3P嗎?可以的話加我一票~~謝謝~~
不會 個人一定是至少要等分手才會去追
不然就是請你跟他男朋友說分手在一起
沒有一個人永遠都是完人
你也不可能永遠都會100%熱情愛著你女友
有時候也會冷淡 也會熱 感情本來就是互相 雙方要去自己磨合解決 不行再分
萬一有人趁你在事業正忙得時候 趁機把走你女友呢?
你會怎麼想?

換個方式想 如果她是這麼好換人得女人 你真的覺得你想跟她走一輩子嗎?

當然從法理層面是沒有違法的問題 但跟對錯無關
如果她因為這樣跟你在一起!
有一天也有可能因為這樣離開你!
本人如果遇到版主這種狀況大概都是放生,因為將心比心
如果你跟你女朋友交往,然後殺出一個人跟你搶女朋友,心理會有如何感覺?
或者是已經論及婚嫁,在最重要的時刻老婆被搶了,心裡又是何種想法?
又更是,當你結婚了,結果婚後老婆爬牆了,也是因為有人介入,心裡又會有何種想法?

可能是我太會替別人想了吧,所以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金城武001 wrote:
說的實在太好 搶來就...(恕刪)


感謝大大的認同
水蜜桃派 wrote:
如果她因為這樣跟你在一起!
有一天也有可能因為這樣離開你!


這世上甚麼都有可能,愛美的女人可能因為喜歡帥哥琵琶別抱;愛吃的女人可能因為有人能帶她吃遍天下移情別戀;愛追求學問的女人(有這種麼)可能因為遇到大牌教授就向你說撒喲那啦.

”跟你在一起”的原因本來就可以發生在別人身上,咱們何德何能?

結論是最好找植物人來追求,那就萬無一失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有男友的女孩最好追!?


誰說的 我就不認同這句話!!!!!!!!
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上吧,娶回家
UPENN wrote:
之前認識一個女孩子就...(恕刪)

金城武001 wrote:
所以你也不用太認真 他也會用同樣方式的話

你就玩玩就好 等到更好的出現 再換


說的好像決定權在你身上,
想換就換的一樣。
是誰被換掉應該還不知道喔。


加藤老鵰 wrote:
你去買衣服搶特價商品,看到別人放下的東西,只要他沒結帳就是可以拿,不然是怎樣,他拿過放下就是他的?還要等他離開攤位才能下手?那晚來的人買屁啊?這有甚麼道德問題?


這...例子好像不太對吧,
應該是別人還拿在手上要去試穿,
結果你看到喜歡就去搶了。
這應該不太合理吧。
別人既然放下了表示認定那件衣服不合身或是不喜歡,
也就是男女已經分手了,
那你再去拿來試穿當然不會有問題。
但是別人還在試穿的(交往中)你就去把它搶過來穿,
這是不對的。


加藤老鵰 wrote:
合則聚不合則離


我同意這句話,
但是這句話並不適合用在這邊,
合則聚不合則離是指男女之間的事情,
跟外人無關。
我跟她適不適合那是我跟她兩個人的事,
而不是因為"她還沒看到更好的人所以我跟她適合,她看到更好的人所以我跟她就不適合"。
這完全沒有道理。


加藤老鵰 wrote:
講甚麼”有一天也有很高的機率用同樣的原因離你而去”論調的朋友們,你是甚麼事情都一次到位啊?


並不是這麼說,
但是既然"你可以搶的到她",
就表示"她是可以被搶"的。
既然"她是可以被搶的",
那麼"別人也可以搶的到她"。
並不會因為你搶的時候她可以被搶,
而別人搶的時候她就變成不能被搶了。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問題。

如果你想找一個"不會被搶"的人
那麼你就不要用"搶來的"方法去找。
因為"不會被搶的人"不會被你搶。

沒有人說什麼事情都要一次到位,
你當然可以換,
但是聰明的人就知道怎麼換才換的到更好的。

加藤老鵰 wrote:
那所有公司都不能徵”有經驗者”了,他們全是叛徒,都有很高的機率叛逃?


有經驗不等於會叛逃。
有經驗也不等於曾經叛逃。
他可能是被前一個公司裁員。
所以通常這種"徵有經驗者"的公司在應徵時都會需要看前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看看是"自願離職"還是"非自願離職"。
如果看到自願離職的話可能就會去稍微了解一下離職的原因在哪。

而且,很多公司並不在意員工跳槽,
它們只想在員工任職的期間讓員工達到它們的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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