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感情就他x的跟玩電腦的踩地雷一樣...除非你沒打算要showhand 不然盡量少花點在相處上面,而且目前手機通訊太發達了..說真的要偷吃太簡單..男人偷吃還會虛脫,女人一天連尬5男都還可以站著..(以上是曾經大學學姐親自示範,真的站著..)其實沒有對錯,願打願挨而已,若不是走即可..另外我最常聽見偷吃的理由是:老公,對不起那晚我喝多了...我也只能跟我朋友說
別想太多了...不論男女,不論年齡會劈的就是會劈這類人我已看過N次也不是沒看過小三挺著肚子直接去對方家討公道男方看見小三時!嚇到當場腿軟因為男方騙她說還未婚!若有了就馬上娶回家!!結果...沒多久還真的有了不過男方卻嚇到烙跑.....當時真的是鬧到滿城風雲
心靜如淨 wrote:樓主被劈啦?怎發現...(恕刪) 針對某兩位針鋒相對的回文去看,小地不才沒當過專職律師,只是有拿到一張律師牌。基本上,我是法官話,都不構成名譽或是毀謗罪,但台灣你知道的,自由心證,或許法官如果有深受過主題內容的情形傷害,或許會同情變成成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