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跟戀愛不一樣的,婚姻是要找適合跟自己一起生活的,而不是只有你愛我、我愛你而已。但是戀愛時就有那樣的不愉快,當初就不該走入婚姻。丈母娘說服你不要放棄,也許就是為了擺脫這個被他們驕縱壞了的女兒吧?既然沒小孩,離婚就簡單多了。有人建議生小孩來挽救婚姻,個人建議千萬不要,萬一沒有挽救成功,那孩子豈不是很可憐?但離婚前,請找律師參詳一下,要犧牲多少$$送瘟神。而且千萬不要又因為長輩的懇求而心軟,已經被整一次了,不要重蹈覆轍啊!
如果給她多也抱怨,給她少也抱怨,要是我就會跟她說,很抱歉以後通通只有一半,先讓她過過什麼叫做普通日子,如果她不能諒解2個人生活是要共同分享與體諒,那就只能給她更寬廣的自由,反正沒有小孩子沒有後顧之憂。我有朋友老婆紅杏出牆被抓包還跟他鬧離婚,結果我朋友被逼離了婚還給她百萬贍養費(那個女的要求),我問他錯不在你,為何還要給她錢,而且她主動也放棄2個小孩子的扶養權,但是他說不想虧欠她。。。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只能說個人造業個人擔,其他人的意見聽聽就好。
離婚要一鼓作氣!38歲感情還可以重來而且你還沒有孩子的羈絆千萬別拖趁她還年輕祝福她早日找到理想先生不過就怕她要簽字前跟你獅子大開口這是最難處理的!或是你可以將協議書及錄音筆先準備好內容當然不能寫到贍養費及財產分配的部分主要是簽字後大家田無溝水無流不相往來等待她在跟你爭執時.先作錄音的動作.表明讓她知道在錄音她真的要跟你吵就不會在乎有沒錄音爭執到沸點時就把協議書拿出來跟她說:那就簽了吧!這時看看她的反應如果她毫不猶豫的簽了表示她真的不愛你的錢.也不愛你的人了如果是嚇到而不簽那就是還愛著你.....的錢!!!到時候..就看你自己了如果你真的想離可以跟她直說不簽就是只想要我的錢那這個婚姻還有存續的意義嗎?!快簽吧!!!(當然你自己要先簽好.見證人欄位日後再找人簽.網路也有幫人家簽一次一千元的....)這時如果還是不簽打電話給她家長告訴他們爭執的內容錄音筆就派上用場家長到了之後再請他們聽一次慎重告訴他們婚姻無法存續的事實如果她的父母也不讓她簽字先忍下來日後有爭執.一樣再錄音但不用再請出家長錄音也不用讓她知道爭執如果次數超過6次就可以上法院訴請離婚到時她就必須無條件離開...當然這是你倆真的彼此無法再相愛了人說勸和不勸離但真的在人生的路上要相依相持外貌.金錢真不是恆久的選項好好想想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tsaibinwa wrote:看了這麼多,本來不想...(恕刪) 大大分析的很精闢,她現在已把對公司的怨恨,轉移到我身上,最近是淡季,公司沒啥事,她的腦袋更有時間想一些有的沒的,每每下班就開始跟我批評公司的不是,可在怎麼講,老闆娘是我姐,是我的親人呀,試問,如果一個員工對上司愛理不理,工作態度欠隹,那上司還會付出多少年終給該員工呢?結果就是惡性輪迴,扯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