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職公司卻不肯放人.....

我個人是覺得根本不用管公司放不放人

其實要離職的人

一旦下定決心

按照公司的規定 辦離職

時間到就走人...


這真的不難....

難的是自己對這份工作三心二意 猶豫不決 捨不得放不下!!



其實我認為~~~~~
你女朋友認為這份工作該領多少薪水~~~~~???(當然太高別想資方會留人)
我想她自己心裡應該有個底限要有個數字~~~ok後

來去跟資方談
首先先強調我想離職而公司卻要我開發新產品~~難道公司設計的就只有我一個人嗎?
那你要留我這種人才是不是應該給我我認為合理的薪水(當然不要太誇張啦,你女朋友認為多少錢她能留就多少錢吧),如果沒辦法給我這樣合理的薪水,當然我要找更好的公司~~~
而且工作滿1年不到3年一個月前告知已經很好了,要嘛放我走不然給我合理的薪水。
難做人又怎樣~~~~~新公司調到舊公司資料又怎樣,很少人會再打去問風評的啦@@a誰管你之前在那間搞到怎樣。除非找到同業或熟識的就難說了。
我認為應該強調什麼樣的工作內容就該領什麼樣的錢,如果雙方談不好,我認為6月底7月初再告知一次7月底走人,然後到時候時間到了自動走人,頂多資料要幫它們整理起來後面的人才好自己去接@@a(好像沒有太大的幫忙)。

要去公司求職看有沒去強貼你女朋友的職缺,如果沒有就表示跟本就不重視你女朋友的告知,所以~~~~~7月底就走人了還管他什麼鬼,勞健保你放心公司不會幫你多繳的,只是7月份薪水會不會被扣的問題而已
我想沒大家說的這麼簡單吧..

做了一年你也要看人情,看什麼的

而且有些公司常會丟一些好像非你不可的事,給你做

做不完你需要負責


雖然跟大家說的的一樣語氣堅決,狠下心 一定是可以離職的

因為公司必須照勞基法去走,如果語氣堅決的話我想這家公司不至於不放人

因為不放人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存在..類似強制罪之類的


但我覺得樓主應該是卡在人情跟好像有事情做不完是他的責任一樣 這才是重點吧
i'am Mr.w
要留人的話,麻煩加薪,(老闆一定會拖..)

如果打定主意,就在老闆說推拖加薪理由的時候,
告訴老闆 呆到什麼時候就好,(一個月應該夠了),

期間也有可能工作量爆增,
或是突然某天就被說 明天不用來了...
(這樣算資遣嗎?)


lavender00323 wrote:
我想沒大家說的這麼簡...(恕刪)


小弟孤陋寡聞

請教一下強制罪是?

poppop963 wrote:
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離職跟分手不是一樣的嗎

只須告知 不需要協議吧

Gamestar wrote:
要留人的話,麻煩加薪...(恕刪)


預告資遣也有天數限制

並且要給資遣費

勞基法都有載明
那種薪水跟人家去打工的差不多 還不放人到底想怎樣
這種老闆不肯付錢又想壓榨員工
我看也很難有甚麼發展吧 馬上走人才是真的
我覺得版主應該是要大家提供方法, 就是可以走人又不會領不到錢, 老闆同不同意根本不是重點,
只要不去公司就好了 哪有離不了的職

台灣公司的通病 不肯花錢又想凹人 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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