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未來結婚的事大吵一架搞到要分手..

看得出來規劃不同。

咱家勸離不勸合,道不同,不相為謀。

短暫的痛苦,換來長久的幸福。

路跑一哥 wrote:
本王很夠意思,昨天發...(恕刪)


應該是有年近三十出頭 事業小成 經濟力ok~~ 準備下手你女友了~

現實是殘酷的....你不想買單 別人搶著買哩

kenhugh wrote:
應該是有年近三十出頭 事業小成 經濟力ok~~ 準備下手你女友了~

現實是殘酷的....你不想買單 別人搶著買哩

雖然有這種對象出現的可能,但坦白說,別人也不見得會買單,要交往過才知道....
除非就是,女方同時跟多個人交往,有人願意買單了,否則分手後再交一個新對象,對方也不見得就會娶...
qpalzmsk wrote:
問題是她就是不相信我會娶她!?...(恕刪)

我很嚴肅的說
"我也不相信"
1.你沒跟她求婚
2.你沒說什麼時候娶她
3.你現在要是分手了,怎麼可能會娶她
是男人的話就告訴她什麼時候娶,時間到了沒娶,就分手吧
六年的時間很久耶..
我婆婆說不用走太久,太久都會散掉,
大姑跟她男友好像也走七年,最後也分手..分手之後,
對方大概半年就娶別的女生了,而我大姑到現在40歲還是沒嫁人,
很殘酷的事情~

朋友的哥哥跟女友交往10年,最後也是分手,
之後快40歲娶一個差10歲的老婆,原本交往10年的那位女生,
30好幾了...要找對象嫁人有那麼容易嗎??
所以我朋友罵他哥哥,真是么壽耽誤人家女生青春...


樓主,如果你沒有很愛對方,想跟對方共組家庭,
你還是趁早作出決定,放了人家吧!!


圖勒?照片po出來讓大家決定結婚或分

很明顯你不是真的想跟她結婚, 因為你願意分手.
路跑一哥 wrote:
本王很夠意思,昨天發表完評論後,為了怕誤判,所以再把你這件事私下轉給朋友過目(男女都有)...
其實他們跟本王的感覺差不多,就是你要有心理準備,女方應該有新對象出現,準備甩掉你了...哇哈哈...
母后昨晚也邊晾衣服邊淡定的對本王說:"叫這少年仔看開點吧,真相是殘酷的,少知道一點會活的比較快樂"
樓主佔著毛坑不拉屎
本來就是樓主的不對
要是有GUTS點的男人(例如在下另一半)
只要女方願意嫁,沒錢,沒房.沒車...照樣可以

真正的愛不會計較那麼多
拼的只是"同心"的感覺

既然不同心,女方又有其它可以同心的機會,沒有男子氣概也該有男子風度
女人青春有限,最寶貴的時光都被樓主佔著
應該是賺很大才對阿



路跑一哥 wrote:
雖然有這種對象出現的可能,但坦白說,別人也不見得會買單,要交往過才知道....
除非就是,女方同時跟多個人交往,有人願意買單了,否則分手後再交一個新對象,對方也不見得就會娶...


opd123 wrote:
大姑跟她男友好像也走七年,最後也分手..分手之後,
對方大概半年就娶別的女生了,而我大姑到現在40歲還是沒嫁人,
很殘酷的事情~

朋友的哥哥跟女友交往10年,最後也是分手,
之後快40歲娶一個差10歲的老婆,原本交往10年的那位女生,
30好幾了...要找對象嫁人有那麼容易嗎??

台灣就是這樣的社會觀念(一定得嫁人才是有好歸宿),所以害死不少人走進"婚姻的墳墓"
沒有幸福相愛的感覺做地基,再用相互的心態做主樑,再配上公開透明不藏話當外牆...最重要的是每個月要繳管理費維修...
同樣是蓋房子, 花多少心力以及金錢
蓋出的房子就是不同...(更別說大部分的人只求遮風擋雨,結婚就是湊合過日子)

台灣社會的價值觀規定蓋房子一定得兩個人!
害的現在離婚率如此的高
也不仔細想想或是乾脆就完全放的傻傻
隨便去蓋樓!
樓塌也怨不得旁人的雞婆...
-----------------------------------------

在下發現台灣人的熱心都發揮在這裡,管別人家的閒事很熱心,真正需要幫忙出錢出力時,能出的只有一張"風涼"嘴

qpalzmsk wrote:
就在剛剛我跟我女友為...(恕刪)


呵呵,想到我以前跟女友交往時,她也是提出這個問題。
我說好吧,那就最晚就35歲定終身吧。
等到婚後我重提這段信守承諾的往事時,她早就不記得了。
早知道她早已忘記那段,那當時就應該…別結婚了!
aynuhc wrote:樓主佔著毛坑不拉屎
本來就是樓主的不對


嗯嗯...茅坑是誰...

當年我老婆也是說:不想結婚就不要擔誤她的時間...我也是皮皮都不理

後來她跟我說鬼月去婚紗店看看不一定有什麼優惠...

我就被拖去...她還約我姊一起去

然後出來時訂金都付了...

然後年底就結的...

現在孩子都兩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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