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頭版(現在的小孩怎麼了)


baby-face wrote:
所以當完兵的或還沒當兵的就不會殺人?
如果答案是會,哪這跟廢不廢軍檢又有何相關?
現在就沒打仗阿!
再者葉少他們又不是軍人你舉例也舉的不好...
同樣殺人只判軍人死刑其他人就不用,這難道就公平??


請先弄清楚「軍事法庭」存在的原因,然後再看看你寫的文章。

一次錯誤的激情,留下來的是後人要承擔的惡果。
看來那25萬人成功的解救的這位殺人者的生命。

hwsbetty wrote:
今天10/3的新聞....(恕刪)


看到女方家屬他爸爸跪在地上
要社會給他們一個公道
殺人償命 這年頭在鬼島已經不存在

只要殺人犯在法庭痛哭跪地說我錯了 有悔意就不會判死刑




承平時期不用軍法,
用司法審理所有人民的事件不是什麼問題。

25萬人廢軍檢,跟現役軍人犯案沒直接關係,
就算平民犯案,沒理由殺人絕對不會死刑,
更何況這麼蓄意。

是司法刑責輕,不是停軍法的錯。

AP522 wrote:
這種案子不適用軍法,...(恕刪)


一罪一罰,兩條殺人罪
都殺了母女二人,
還不一定是死刑..

死者父親, 他會甘心嗎 ?
這就是洪大姐要的結果....
花開堪折直須折 wrote:
我也沒說我心理是正常~
但...這是你能判斷的?

人本來就有陰暗面
只是我敢講出來罷了微冷笑

我也敢講
你的換個角度並不太正常

人都有黑暗面
但不會是一直黑暗
犯人他老媽說了
這就是你想要的???

為什麼犯人要痛哭?
不是很黑暗嗎??

寵壞了的小孩
得不到想要的玩具
忍受不了玩具被搶走
就暴走了

小P孩
不知道生命的重量
就下殺手
以為自己是魔王?
腦補過頭了

王女把打工的十餘萬元工資交黃保管,卻遭黃花光,連廿餘萬元存款也被盜領一空,兩人曾嚴重爭執。

有人感情受創過
大概是被女生甩了
才會看到 女生提分手 就興奮過頭了

講這個對我又沒幫助
反正
犯人不是被判死刑
就是進監獄
這種人進監獄被雞姦
我會按開心
他不會死啦他不會死啦,別忘了在臺灣殺幾個人是不會被判死刑的。不然怎麼會關那麼多該死不死浪費錢的,重點還會有人出來廢死勒..
原文

為分手費勒斃女友和母親 狠男殺人前還逼「分手砲」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3年10月3日 09:27

1日下午在新北市三重區發生的母女被勒斃案件,警方逮捕到做案的黃姓男子,偵訊時坦承犯案。黃男稱說因不滿女友提分手,還和母親上門討債,才會想復仇策劃犯案。黃男還稱說勒斃女友母親後,還和女友做完「分手砲」再痛下殺機,女友父親聽後痛罵黃男「判你1百次死刑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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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有二種,一種是愛不到要殺人,一種是愛不到要自殺,這傢伙當屬前者.

殺了人還不夠,還能想到分手砲,這樣殘酷冷血的行徑,絕不是一時衝動可以解釋的.


如果這不是泯滅人性,那什麼才是泯滅人性?
可是看新聞說

分手砲是女生虛以委蛇的緩兵之計 讓男生冷靜下來

沒想到這傢伙打完一砲 趁女友穿衣背對之際 下手掐人...

davidsmoker wrote:
為分手費勒斃女友和母親 狠男殺人前還逼「分手砲」
小希才是我心中的No.1
Molonlabe wrote:
請先弄清楚「軍事法庭」存在的原因,然後再看看你寫的文章。

一次錯誤的激情,留下來的是後人要承擔的惡果。
看來那25萬人成功的解救的這位殺人者的生命。
大笑大笑大笑

如果這位殺人者不是軍人身分
就不令人髮指
就不該判死刑?

還是因為他是軍人
所以才覺得惡性重大

這個人應該判死刑
跟他是不是軍人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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