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lovos wrote:
各位板友還是針對所謂的國內法在討論,殊不知台灣的法律出了台灣海峽就等於是屁。
目前小孩沒有任何可以合法帶出台灣的方法,
所以打官司還是要遵循台灣的法律。
侮辱台灣的法律是屁會讓你覺得比較爽嗎?
kolovos wrote:
假設小孩真的是男方所生,男方是不可抹滅的法律上的父親,法律上的權利與女方一樣。
男方如果不根據台灣的屁法律先打血緣官司,
男方在法律上並不是小孩的父親,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權利,
就算搬國際法來也一樣。
kolovos wrote:
北非多國人民長相就是我們印象中的歐洲白人,藍眼白皮膚深邃五官,長相贏過眼小鼻小矮小短小臉方的亞洲黃種人太多了!
你認為亞洲黃種人眼小鼻小矮小短小臉方很難看,歐洲白人藍眼白皮膚深邃五官很好看,
這點我知道了,閱。
每個人對美醜的認知不同,我不會因此而說你有種族歧視的。
kolovos wrote:
根據女方所言,因為男方沒有遺棄的事實,反而積極想爭取小孩,打國際官司的話,女方輸的機率非常大!
你要不要定義一下什麼是「國際官司」?向哪個法院提出?誰有權力強制執行?
kolovos wrote:
網路上虛虛實實,網友需有智慧去評斷有些故事並非我們所看到的那樣。
台灣人(中國人)是出了名的口是心非,難道大家不知道嗎!
網路詐騙多,睜開眼睛看細節,就能發現真偽與否!
你在這裡提網路詐騙是在說誰?是在暗指樓主嗎?要不要說清楚一點?
敢說就要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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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錯,我又做笨事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我自己是單親家庭,原本期望自己可以組圓滿的家庭,但也因此比別人更清楚,不快樂的母親對孩子有多麼負面的影響,我寧可選擇分手,起碼待在孩子身邊的會是一個更快樂的母親。
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孩子的爸爸能在他身邊,讓他獲得不止一方的疼愛。會想爭取監護權,其實不單只是私心而已,從照料和家族資源,經濟層面來看,我想我會是對孩子比較好的選擇。如果等他長大了,想跟著爸爸回國,只要他覺得對他是好的選擇,我也不會阻止,總而言之起碼目前我才是各方面都能照顧孩子的一方。
以上都是題外話,回到主題,從上周的衝突之後,只和前男友通過一次電話,大致是他問何時方便來看孩子,看完他就離開。也沒有再提監護權的事。我和家人們住,他是不可能會趁機帶孩子走,依我對他的了解應該也不會,只是總要真正好好坐下來談之後的問題。
我知道目前若在台灣打官司我是有勝算的,即使是國際官司,據了解我還是有較多有利的證據。
無論如何,很感謝各位朋友的建議和專業知識,幫助我很多很多,也希望這件事的結局能夠盡可能地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