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身為一個女人,可是我總覺得對女方還是有幾個疑問耶!(只是疑問,沒有想要答案)1. 裸照是猛男嗎?如果像女方當初承認的只是自己朋友的男朋友...那..為什麼要放別人男朋友的照片啊?而且還是裸照,莫非你對他.....??如果是前男友~那裸照的拍攝日期又怎麼解釋啊?對前男友仍然有感情?那何必又交男朋友啊?回去找原先的男朋友不是更好?反正還有連絡不是嗎?* 愛情,在沒有過去與未來的牽絆時,才是真正公平的。* (引用自藤井樹短篇小說-有個女孩)2. 怎麼女方都沒有跟身邊的朋友和家人承認男方是自己的男朋友呢?難到這段感情難到女方沒有承認過嗎?如果沒有承認過,何必需要上來口舌啊?如果沒有承認過,何必跟人家去澎湖玩啊(去澎胡應該睡同一間房吧?應該有發生什麼事吧?)!3. 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但是如果坦蕩蕩,你何必需要怕人家看呢?想必是本來就有鬼吧?不然何必這麼不高興呢?可以溝通的不是嗎?反正也都吵到這種程度了~~朋友也不用當了吧?為自己積點口德吧! 祝福對方不是更好? 何必需要這樣繼續戰爭下去?難道需要在民國96年分手,卻要爭到民國N百年啊!沉默是金啊~!(這個成語放在這用不知道適不適合吼!?)
sky79979 wrote:有個人只是在路口走錯路了如果她願意轉折回來就算再晩我都願意開店門 賣她東西...(恕刪) 這位男生,你別傻了!真的,你這時候說這些一點用都沒有...就算女生跟你上過床,就算女生口頭跟你說你是她的男友,你也是聽聽就好。緣木求魚聽過嗎?你這樣討不到便宜的,說更多,只是讓其他女孩子覺得你很恐怖,一碰就碎,一碰就爆,躲都來不及了...放下吧,施主...帶著之前跟她"往來"過的愉快心情,繼續往前走吧!!!真的,不要為了一顆小樹,憤而燒了整片森林。而這位女生,我瞭解你的心態,也不會在你頭上安個什麼罪名...下次記得先搞清楚對方的份量,跨量級上場打拳,弄不好是會出事情的...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