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don168 wrote:
謝謝指教, 單純就是...(恕刪)
我也六年級的
這篇的重點就是在信用,在誠信
女生這樣跟詐騙集團還有剝皮店有甚麼兩樣?
男方要分手不應該嗎?
就算是有吃到有督到有爽到,幾年下來三十萬都花光光
想要認賠殺出不行嗎?
我們都年輕過 我們也都是男人
十七八歲的我們,不也是一天到晚想找洞鑽嗎
這個叫做human nature,叫做instinct
叫做人性,叫做本能
所以會想要打炮也是正常的,不要把想打炮想的那個邪惡,那麼不堪
好像年輕小夥子想打炮就是做錯事一樣
重點在於答應的事情一拖再拖一拖再拖一拖再拖
我們都年輕過,不要看倒是年輕人就開砲
like you never fucked when you're young.....

你提出的那篇文章我也有看,他上面寫的是幾年來每次對方所"承諾"的事都跳票,而每次他為了女方所畫的大餅都很盡心的安排行程、送禮物。
兩性之間當然不只有性,彼此之間若有承諾則應該兌現。人無信不立這句話人人會講,卻很少有人把它當一回事。
女方如果認為時間未到,可以拒絕或是明白說她要守貞到結婚那一天,而不是禮物拿了、旅館訂了、好吃的料理也吃了之後才在反悔。
同是六年級我覺得我和你也有代溝,因為上述那種行為我個人認為其實是比拿錢辦事的妓女還不如。
可能你認為兩性間的承諾不重要,也不需要刻意去遵守。但我是認為:給不起就不要答應人家,做不到的事也不應該隨便作出承諾。
文中這個女生不斷的背棄自己的承諾,顯然她自己也認為那沒什麼。當然,身體是她的,她給不給她當然可以自己決定,只不過用這種方式一再拖延,沒有人知道她要拖到什麼時候。
該文作者的決定並沒有錯,與其去守著那個不知何時才能兌現的支票,不如另謀出路,把時間把金錢用在其他女孩身上。
PS.童貞沒有那麼偉大,不必把它想的好像貞潔無比。
在這麼幾次來回之後,男孩應該要意識到女孩其實還不想發生關係,一直逼著會讓她害怕
而女孩既然還不想發生關係,就不應該隨口承諾,讓男孩在希望失望希望失望的循環
樓主提到,也許女孩是因為"被迫"使用緩兵之計
如何說被迫?
把自己真心的想法說出來,不想就是不想
如果男生因此生氣翻臉,那這種男的不要也罷
擺明只是為了女人的身體
我有個很要好的女性朋友
她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堅守婚前不發生性行為
大學時她男友卻常因為這件事生氣
她也曾經一度想要"被迫"給出承諾,因為她很愛她男友
她來找我聊,我直接告訴她:堅持自己的想法
真的愛妳的人,會陪妳一起堅持,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逼對方就範
講難聽一點,雙手萬能,可以自己解決
之後她跟那男的講明之後,那男的選擇分手
提這個故事要說明的是
[把自己真心的想法說出來,不要委屈自己,也不要給別人不能實現的承諾]
我的朋友擺明的告訴男友,她還不想發生關係,不想為了男友的慾望妥協
她的男友也選擇了分手,因為他要的愛情包含了肌膚之親
你覺得誰對誰錯? 我說兩個人都沒錯,只是兩個人要的不一樣
如果當時女方妥協,或者像隔壁樓亂給承諾,那才會錯得一發不可收拾
只是把所有的性需求都怪給男性.這也不對
性的需求和渴望是雙方面的
女生也會很希望在交往之後能有很親密的接觸
這是真的
不是提出性的需求的人就該是罪人
至少我4個女友的經驗都是女生自己先提出.想要跟我很親近很緊密
這沒有不對阿
怎麼可以把提出性的要求當作是罪人般的看待
4個女友中有2-3個希望可以拍親密的照片.只是被我勸退了.我說為了避免你擔心.都不要拍
這都是兩性之間親密渴望很正常的
女生也是自己想要拍這些裸照留念的.
相愛的時候都會想一輩子只看到你.很黏很黏你.這都是正常的
性.並不是男生要求的專利.提出性的需求.對方若不要或不協調.確實是個會分開的因素
否則法律為什麼在婚姻的約束中.有一條'不履行夫妻的義務'
可以判離婚
由此可見-性-在兩性之中有多重要
有人可以無性生活.這也是真的.畢竟人的天生性慾不同.就找到契合的最好
cm4430 wrote:
整篇看完,我覺得你整個腦子都只有"性"這件事,所有的論點都圍繞在性上面。
你提出的那篇文章我也有看,他上面寫的是幾年來每次對方所"承諾"的事都跳票,而每次他為了女方所畫的大餅都很盡心的安排行程、送禮物。
兩性之間當然不只有性,彼此之間若有承諾則應該兌現。人無信不立這句話人人會講,卻很少有人把它當一回事。
女方如果認為時間未到,可以拒絕或是明白說她要守貞到結婚那一天,而不是禮物拿了、旅館訂了、好吃的料理也吃了之後才在反悔。
同是六年級我覺得我和你也有代溝,因為上述那種行為我個人認為其實是比拿錢辦事的妓女還不如。
可能你認為兩性間的承諾不重要,也不需要刻意去遵守。但我是認為:給不起就不要答應人家,做不到的事也不應該隨便作出承諾。
文中這個女生不斷的背棄自己的承諾,顯然她自己也認為那沒什麼。當然,身體是她的,她給不給她當然可以自己決定,只不過用這種方式一再拖延,沒有人知道她要拖到什麼時候。
該文作者的決定並沒有錯,與其去守著那個不知何時才能兌現的支票,不如另謀出路,把時間把金錢用在其他女孩身上。
PS.童貞沒有那麼偉大,不必把它想的好像貞潔無比。
這篇的討論重點的確在這上面,
你所說的女方的"承諾"不也是在這上面嗎?
正因為我覺得男女間的交往不應該單單只有性,
所以才會覺得因為這樣的理由分手有點誇張.
所以究竟是你還是我還是原PO滿腦子只有性呢?
*************
不過不管男人女人,
『信守承諾』的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我想我會教小女對於這種事不要輕易許諾,
不想給對方的話,建議還是直接拒絕比較好。
男女之間,如果覺得對方是那個對的人,
雙方都會努力地去珍惜維繫那段感情。
**************
童貞的確沒那麼偉大,
但是也不用那麼輕易的丟之後快吧?
今天以男友的角度是這樣的想法,
改天如果為人父是否也是有相同的想法呢?
所有的男人都有機會成為某個女人的親生老爸,
當你當了老爸之後會如何教導自己的女兒呢?
凡事如果只選對自己有利的作法,是否公道合情理呢?
是人都難免自私,
不過我希望可以在自私跟情理間取捨一個平衡點。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我敢保證... 今天如果你不是生兩個女兒... 而是兩個兒子, 你根本不會發這文
基本上你不是我,所以也無法保證些什麼,
那麼對於有一男一女的父母,又該抱持著怎樣的態度去教育小孩呢?
又回到『人難免自私』這句話,如果大家都只考慮自己,只想著自己有利,
我想男女之間永遠找不到一個和平共存的平衡點。
男人跟女人間如果永遠只有對立,
我覺得真的很難成為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