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台灣成年男子(18+)的性觀念。

當然是要好用免錢的工具人,一通電話服務到家!!
nickdon168 wrote:
謝謝指教, 單純就是...(恕刪)


我也六年級的

這篇的重點就是在信用,在誠信

女生這樣跟詐騙集團還有剝皮店有甚麼兩樣?

男方要分手不應該嗎?

就算是有吃到有督到有爽到,幾年下來三十萬都花光光

想要認賠殺出不行嗎?



我們都年輕過 我們也都是男人

十七八歲的我們,不也是一天到晚想找洞鑽嗎

這個叫做human nature,叫做instinct

叫做人性,叫做本能



所以會想要打炮也是正常的,不要把想打炮想的那個邪惡,那麼不堪

好像年輕小夥子想打炮就是做錯事一樣

重點在於答應的事情一拖再拖一拖再拖一拖再拖




我們都年輕過,不要看倒是年輕人就開砲

like you never fucked when you're young.....
整篇看完,我覺得你整個腦子都只有"性"這件事,所有的論點都圍繞在性上面。

你提出的那篇文章我也有看,他上面寫的是幾年來每次對方所"承諾"的事都跳票,而每次他為了女方所畫的大餅都很盡心的安排行程、送禮物。

兩性之間當然不只有性,彼此之間若有承諾則應該兌現。人無信不立這句話人人會講,卻很少有人把它當一回事。

女方如果認為時間未到,可以拒絕或是明白說她要守貞到結婚那一天,而不是禮物拿了、旅館訂了、好吃的料理也吃了之後才在反悔。

同是六年級我覺得我和你也有代溝,因為上述那種行為我個人認為其實是比拿錢辦事的妓女還不如。

可能你認為兩性間的承諾不重要,也不需要刻意去遵守。但我是認為:給不起就不要答應人家,做不到的事也不應該隨便作出承諾。

文中這個女生不斷的背棄自己的承諾,顯然她自己也認為那沒什麼。當然,身體是她的,她給不給她當然可以自己決定,只不過用這種方式一再拖延,沒有人知道她要拖到什麼時候。

該文作者的決定並沒有錯,與其去守著那個不知何時才能兌現的支票,不如另謀出路,把時間把金錢用在其他女孩身上。

PS.童貞沒有那麼偉大,不必把它想的好像貞潔無比。
關於那棟樓我覺得男女雙方都有錯
在這麼幾次來回之後,男孩應該要意識到女孩其實還不想發生關係,一直逼著會讓她害怕
而女孩既然還不想發生關係,就不應該隨口承諾,讓男孩在希望失望希望失望的循環

樓主提到,也許女孩是因為"被迫"使用緩兵之計
如何說被迫?
把自己真心的想法說出來,不想就是不想
如果男生因此生氣翻臉,那這種男的不要也罷
擺明只是為了女人的身體

我有個很要好的女性朋友
她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堅守婚前不發生性行為
大學時她男友卻常因為這件事生氣
她也曾經一度想要"被迫"給出承諾,因為她很愛她男友
她來找我聊,我直接告訴她:堅持自己的想法
真的愛妳的人,會陪妳一起堅持,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逼對方就範
講難聽一點,雙手萬能,可以自己解決
之後她跟那男的講明之後,那男的選擇分手

提這個故事要說明的是
[把自己真心的想法說出來,不要委屈自己,也不要給別人不能實現的承諾]
我的朋友擺明的告訴男友,她還不想發生關係,不想為了男友的慾望妥協
她的男友也選擇了分手,因為他要的愛情包含了肌膚之親
你覺得誰對誰錯? 我說兩個人都沒錯,只是兩個人要的不一樣

如果當時女方妥協,或者像隔壁樓亂給承諾,那才會錯得一發不可收拾

nickdon168 wrote:
最後,請尊重每個人的『性自主權』。
約會強暴也是要被告的,請小心點。...(恕刪)


那篇文不就和平分手了,腦補約會強暴有什麼問題嗎
高舉尊重大旗
事實上是要配合『不要』者
道不同不相為謀
『想要』者『尊重』對方所以離開就被當狗批
這邏輯真的好棒棒
我也是六年級
但不認為這和LKK有什麼關係

時光不用拉回到太久遠
五十年前就好
當年多為媒妁之言
男女婚前的交往被視為異類

今天若祖輩的人,對樓主指指點點
不知樓主作何感想?

時代在變,觀念也在變
只要不違法亂紀
實在不需要用自以為是的道德觀來批判他人

百年前的人,必然認為我們很誇張
但樓主認為古人的批判合宜嗎?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nickdon168 wrote:
隔壁樓,有個男人為了...(恕刪)


我敢保證... 今天如果你不是生兩個女兒... 而是兩個兒子, 你根本不會發這文
買房切記莫慌莫急, 多調查多詢問
性這件事情以人類來說當然是男性為生理主動.
只是把所有的性需求都怪給男性.這也不對

性的需求和渴望是雙方面的
女生也會很希望在交往之後能有很親密的接觸
這是真的
不是提出性的需求的人就該是罪人
至少我4個女友的經驗都是女生自己先提出.想要跟我很親近很緊密
這沒有不對阿
怎麼可以把提出性的要求當作是罪人般的看待
4個女友中有2-3個希望可以拍親密的照片.只是被我勸退了.我說為了避免你擔心.都不要拍
這都是兩性之間親密渴望很正常的
女生也是自己想要拍這些裸照留念的.

相愛的時候都會想一輩子只看到你.很黏很黏你.這都是正常的
性.並不是男生要求的專利.提出性的需求.對方若不要或不協調.確實是個會分開的因素
否則法律為什麼在婚姻的約束中.有一條'不履行夫妻的義務'
可以判離婚
由此可見-性-在兩性之中有多重要
有人可以無性生活.這也是真的.畢竟人的天生性慾不同.就找到契合的最好
cm4430 wrote:
整篇看完,我覺得你整個腦子都只有"性"這件事,所有的論點都圍繞在性上面。
你提出的那篇文章我也有看,他上面寫的是幾年來每次對方所"承諾"的事都跳票,而每次他為了女方所畫的大餅都很盡心的安排行程、送禮物。
兩性之間當然不只有性,彼此之間若有承諾則應該兌現。人無信不立這句話人人會講,卻很少有人把它當一回事。
女方如果認為時間未到,可以拒絕或是明白說她要守貞到結婚那一天,而不是禮物拿了、旅館訂了、好吃的料理也吃了之後才在反悔。
同是六年級我覺得我和你也有代溝,因為上述那種行為我個人認為其實是比拿錢辦事的妓女還不如。
可能你認為兩性間的承諾不重要,也不需要刻意去遵守。但我是認為:給不起就不要答應人家,做不到的事也不應該隨便作出承諾。
文中這個女生不斷的背棄自己的承諾,顯然她自己也認為那沒什麼。當然,身體是她的,她給不給她當然可以自己決定,只不過用這種方式一再拖延,沒有人知道她要拖到什麼時候。
該文作者的決定並沒有錯,與其去守著那個不知何時才能兌現的支票,不如另謀出路,把時間把金錢用在其他女孩身上。
PS.童貞沒有那麼偉大,不必把它想的好像貞潔無比。


這篇的討論重點的確在這上面,
你所說的女方的"承諾"不也是在這上面嗎?

正因為我覺得男女間的交往不應該單單只有性,
所以才會覺得因為這樣的理由分手有點誇張.
所以究竟是你還是我還是原PO滿腦子只有性呢?

*************

不過不管男人女人,
『信守承諾』的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我想我會教小女對於這種事不要輕易許諾,
不想給對方的話,建議還是直接拒絕比較好。

男女之間,如果覺得對方是那個對的人,
雙方都會努力地去珍惜維繫那段感情。

**************

童貞的確沒那麼偉大,
但是也不用那麼輕易的丟之後快吧?

今天以男友的角度是這樣的想法,
改天如果為人父是否也是有相同的想法呢?

所有的男人都有機會成為某個女人的親生老爸,
當你當了老爸之後會如何教導自己的女兒呢?
凡事如果只選對自己有利的作法,是否公道合情理呢?

是人都難免自私,
不過我希望可以在自私跟情理間取捨一個平衡點。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我敢保證... 今天如果你不是生兩個女兒... 而是兩個兒子, 你根本不會發這文


基本上你不是我,所以也無法保證些什麼,
那麼對於有一男一女的父母,又該抱持著怎樣的態度去教育小孩呢?

又回到『人難免自私』這句話,如果大家都只考慮自己,只想著自己有利,
我想男女之間永遠找不到一個和平共存的平衡點。

男人跟女人間如果永遠只有對立,
我覺得真的很難成為一家人。



nickdon168 wrote:
當你當了老爸之後會如何教導自己的女兒呢?


我常去的幾家酒吧
有個酒保是女的

很年輕,24歲

觀念不前衛,只是工作不算是大家認為的正常白天工作
她父親也是保守派,但放牛吃草,而她本身的觀念是,自己做的自己負責
不必父母替它擔心,但也不要父母為她指路

如果我有女兒,會希望像她一樣的想法
只要自己想清楚就好,要玩就不准哭著回來

--
如果我有兒子
敢弄大別人肚子又沒錢娶,你自己看著辦


對自己負責才是所有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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