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不是有沒有誠意的問題了說 。
沒誠意是指可以拿的出來。也不是很影響生計。卻不肯也不願意拿出來。
就拿不出來。是要去哪裡生出那些錢來。總不會要爸媽把老本的錢拿出來。
那也要爸媽經濟無慮。也心願。不是被強迫呀。
繳三百萬覺得看似幫忙其實真的賺到。
我阿姨家的哥哥就是那樣。看似賺到結果。不提了。反正覺得像次等公民。明明就是阿姨家哥哥在繳房貸。娶也借了一些錢娶。做面子。房屋當然名字是太太的。岳父地位比阿姨還高。明明都是平輩。媳婦也覺得他們家對他比較好。婆家什麼也沒幫助。可之前不會這樣。不知為什麼後來變化這樣。
如果你是我哥我弟弟。我一定不要你拿那頭期款三百萬。寧可晚點娶。或先買便宜的偏遠地方。自己的名字。不然岳父那麼有想法。怎麼不自己買一間。反正也是女兒的名字。
其實名字事小。地位真的有差。又不是不用繳錢做小。要繳錢又做小。自己不替自己想。也替自己爸媽想想吧。
結婚條件要平等。合情合理。
一定會有人想女兒養大嫁進你們家。
又不是古代。出嫁後只有初二才能回娘家。婚後實在過不好只能忍。等被休。老公死了。守寡一輩子。
以前出嫁女兒家的事,無關了。爸媽生病老死。都必須托家中弟兄照顧料理。女生只能以婆家為家為重。現在人很少人有這種觀念吧。大概只有我奶奶他們有吧。
現在有這種觀念的人。應該也沒什麼人理吧。趨勢就是往民風開放的時代。
反正。覺得拿的出來當然可以拿出來給人安全感保障。可是拿不出來還要硬撐是怎樣啦。強人所難吧。看法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