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年老婆說離婚不適合

談論看看有什麼解決方式,以及未來要如何處理比較重要吧

我還真是訝異網路上居然有柯南

而且這位柯南已經定了版主的罪名

太可怕了

我勸版主還是先收拾好心情即可,他人批評言論大可無視

四葉妹妹 ♪ wrote:
呃..一年只有12...(恕刪)


現在很多女生做出這種事 當然會覺得這都是男生的錯 不意外 有些人很激動地難道就是這種人嗎??

四葉妹妹 ♪ wrote:
呃..一年只有12...(恕刪)


老實說,妳就是她的老婆,對吧!!
kedo小柚 wrote:
樓主都解釋時間點了...(恕刪)


不用理那片有被害妄想症的樹葉啦~
他在01是出名的女權至上支持者
其他男生講的都是屎 都是屁~

seamalsky wrote:
2013年0717跟我在一起 2013 12月懷孕 20140906結婚 2014 0917生我女兒 2015 11/28離開家這樣夠清楚嗎⋯
還有沒錯 我就是都聽她的。 我單純任為要照顧她這樣⋯她說她高中開始自己般出來住 我並不知她家真正情況當時
直到她媽打給我講 我才明白⋯很多事不是我想的那樣...(恕刪)


我很好奇其他大大是怎麼想的,既然女方很想嫁給樓主,以懷孕為手段逼家裡同意結婚,
為什麼不是在知道懷孕之後的那幾個月去公證?要等到生產前幾天才公證?(不會有人在預產期辦喜酒的)
中間這段時間一定有出甚麼問題不然何必拖這麼久?

也許你們看到樓主的文,就一廂情願的認為女方一定有問題,但你們不覺得樓主的發文都有點...讓人懷疑的地方。
別人也只是將不合理的點彙整起來,讓其他看文章的人可以去思考另外的可能性,
並不是所有的事都如樓主所說這樣。(例如女方都不關心小孩,後面又說女方要看小孩樓主不給看這樣)

即使這些觀點跟你們意見不符,討論就好,別做人身攻擊,不然那天被停權都不知道。

另外,好奇的問一下,有沒有人相信一個人可以做三分工作還能把家裡照顧好的?
seamalsky wrote:
我今年25老婆才20...(恕刪)

二十出頭就結婚
女方才十八
不出問題也難

離,不用想
人生不必浪費在這類無意義的爭執上。誰對誰錯一點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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