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u3978 wrote:首先,我必須坦承自己...(恕刪) 樓主,道德批判不是你想聽的,因為你自己可能就批判過自己了,所以你才會考慮離婚。個人也在外地工作過一段時間,類似案例也看很多了。先不論道德,只問你一句,你有沒有足夠的錢。如果您只是領死薪水的台籍幹部,您可能玩不起,大陸生活水平已經上來了,物價不低,房價也不低。她賺得錢可能是你的好幾倍,還有你如果沒本事在大陸一二線城市買一套房給他,他就沒必要只給你一個人包養,她可能同時要給好多人包養(這句話,愛正濃,可能是聽不下去)大老闆,台灣香港也有知名企業老闆的二 三房,前身是酒店小姐,或是更高級的私人招待所公關。的確,交際手挽能力是很好,不需要一味否定,對事業也許可能有幫助。 但是重點是玩得起,家庭與第二 第三家庭都可以顧得好,正室無話可說,小三 小四都甘願。您可以做到買給正室名下台北市2-3套房子,一個月生活費30-50萬以上等等條件,甚至精神上都能顧好家庭,社會批判就少一點,因為你有本事!如果你沒本事,男人之間就只會說說羨慕你;你很棒。 但是你沒辦法守得住,頂多說你玩了一回,又好似沒責任沒負擔而已。 還有您是不是特別帥,還是有特別溫柔懂女性;幽默等等優勢,你自己應該很清楚,如果40歲你還有這些優勢,那找你的女人不用是酒店妹。 一般正常異性友人就會找上你,心甘情願。不用錢是最貴,大家都會講,事實也是這樣。 時間拉長你就知道是不是真理,當然如果你沒錢,對方就算是曾經下了真感情,也沒辦法跟你耗到你發現不用錢最貴的真理。
在我PO文的當下,就已經明確的說出是自己出軌,在道德面上,或是對家庭裡的任何人我都毫無疑問的是錯誤的一方,所以,任何的批評與指教我都接受,也不會針對任何特定留言進行回覆或是解釋,我還是再重申,我只是找個管道抒發心情,在這樣一個公開介面上,被批判我早有心理準備。如同PO內容中所講,我與女方已經在11/6的凌晨分手,分手後我們在彼此面前刪掉彼此所有的聯繫方式,並且女方表明,不願意與我在任何形式下再見面,(沒有錯,是我要求並希望挽回)然後將交往期間我分三次所給的錢(約9萬人民幣)全數退回給我,我有表明這錢我不願意收回,但是在女方堅持下退回,女方僅接受我買的一瓶愛馬仕香水,一小箱台灣帶過去的面膜,一台歐姆龍的低週波治療器,一瓶辣椒醬。與女方相關以上。接著我會面對的是,預計在下週回台接受家裡長輩公審,家中長輩為了顧及我,以及不希望我的家庭受影響,不希望我跟我太太談這件事,但是,我其實是有打算將這件事跟我太太告白,至於後續是否會在做更新,這部分就可能要在我沈澱過後再說了。
apu3978 wrote:在我PO文的當下,就...(恕刪) 逐字去挑出你的問題,現在這個時間點,一點意義都沒有。 您還是一股腦,不過這是您的自由。你確定要回去公審然後坦承一切,是為了洗刷您的罪惡感嗎?您要不要先冷靜,找朋友喝酒抒發一下?講一個大陸朋友的說法,你的心裡素質還不夠強大。9萬人民幣就能被吃死死,魂都飛了一瓶辣椒醬, 也能讓你忘懷,看到這個,我真的覺得你有點失去理智。 所以拿一瓶辣椒醬這種無關痛癢的東西,讓你很感動是嗎?
apu3978 wrote:在我PO文的當下,...(恕刪) 你還是打算離婚嗎?沒有要離的話,何必說出來讓你老婆傷心?這是善意的謊言還有,只要她們想,每個酒店小姐都有辦法讓你覺得身心靈契合雖然你四十了,但關於感情的事,讓人感覺還很幼稚,請原諒我這麼說
跟尊夫人說明的原因是什麼?是想抒發自己心中的失落還是想逼尊夫人表態?若是願意離婚.就正好如所願嗎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現在的你只會美化大陸女子的任何一切行為若是你對這段婚姻.這位髮妻.小孩還有點眷戀可曾想過你口中所謂的告白是親口讓妻子知道你心中最愛是另有他人日日夜夜折磨著你的妻子終其一生apu3978 wrote:在我PO文的當下,...(恕刪)
apu3978 wrote:在我PO文的當下,就...(恕刪) 推薦你去看寂寞拍賣師 這部電影。看看會不會清醒一點畢竟一個中年人,陷入年輕肉體不可自拔的案例是很多。 反之,你以為女性就不會期待或是喜歡年輕的肉體嗎? 為什麼要選40歲的? 依據你想得這麼美好,她什麼都不求的情況下,選一個27小鮮肉比較好,還是選40歲大叔?你覺得心靈肉體契合,也許他不認為契合,年輕的小鮮肉不會更好嗎? 年輕就是本錢。如果你40,愛上50女人,然後說你覺得心靈與肉體契合,那就可能排除肉體迷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