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份最重要,很多人會離婚根本不是真愛

Mirage-Ulysses wrote:
34萬‧‧‧柏偉真男...(恕刪)


去買一顆錶,我這顆秒針一直跑

錶沒戴,放著一天才會停



台茂購物中心買的13500
Mirage-Ulysses wrote:
一塊貨物 120~140...(恕刪)


大大好身手!
一塊貨物那摸重,不用堆高機搬,能徒手搬
比海龍蛙兵還強

這樣討生活,真的要找柏偉幫忙才行啦!
請啦!請啦!
柏偉169 wrote:
有人不是為了錢,而是...(恕刪)
結婚容易離婚難,上法院很常見
Mirage-Ulysses wrote:
一塊貨物 120~1...(恕刪)


我舅舅工地做鐵工焊接,一天檳榔最多150

他說一天檳榔300太多了,吃包葉會撐比較久

虛無漫遊 wrote:
結婚容易離婚難,上法...(恕刪)


菁仔很快就沒味道,我買的時候12粒50
300沒什麼很快就沒了,檳榔便宜嫩的15粒


小舅說有吃檳榔習慣要吃包葉會撐比較久
柏偉169 wrote:
菁仔很快就沒味道,我...(恕刪)


七星軟盒比較好抽



一天兩包煙250

之前檳榔煙,戶頭沒有錢

Mirage-Ulysses wrote:
嗯 之前為了幫某 認...(恕刪)


那筆錢68萬放地上被拿走,我想很開了

68萬只夠我抽煙嚼檳榔3年5個月,還好不碰檳榔煙了

一方面可能是錢被拿走,沒錢買檳榔煙戒了可以省錢
認同

所以決定人生大事時千萬不要有委屈

不然只會在日後爆發
Mirage-Ulysses wrote:
對 這也就是為何我輩...(恕刪)


68萬除以一天550檳榔煙1236天
正確是3年4個多月不到3年5個月
柏偉169 wrote:
那筆錢68萬放地上被拿走,我想很開了...(恕刪)


最好是想開了

因為大部分真的想開了,是不會一直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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