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觀念有錯,但是老婆的行為更不可取,任何人都有自己覺得重要的東西,樓主"覺得"電視重要,所以"覺得"夫妻的振興卷都應該拿出來買電視是不OK,而樓主老婆根本化作行為直接把自己的主觀意識強迫變成結果,不告而取都可以定義為偷了,所有人已經不同意還拿去用已經算是搶了吧?一個是強灌自己的意念到對方身上,一個是乾脆用搶的,到底是那個比較可惡? 如果今天老婆是拿"自己"的振興卷去買氣炸鍋,樓主完全沒有生氣的立場,但是連丈夫的也拿走是憑什麼?
eheart wrote:讓她用過一次就不想用了,記得要她自己洗 我家的氣炸鍋都是我在洗的。為什麼是我洗?氣炸鍋只要有沾鍋都會焦到黏死在鍋壁,又不能用菜瓜布去刷,我太太不想花時間去洗就丟給我洗,我還不能不洗。她每天花不到20分鐘用氣炸鍋煮菜,我經常得花至少1個小時去泡去輕輕刷,內層洗到有刮傷還會生氣,說氣炸鍋多好用的人自己去洗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