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會太機車嗎??(我還是好人)

唉...感覺大大真的是被利用了~
這種女生不要留戀也罷

20000元不付+1
東西全搬光+1
純樸的島民...永遠的口嫌體正直 最近迷上了非死不可的小遊戲=w=
要真像版主所說的一樣的話....
我真打從心底佩服你....真的~~
因為你竟然還有時間在這邊看討論區...看別人發言....
我只給你一句話~~"孩子!快跑!在不跑就沒機會了!"
你又不是兩津堪吉...我就不信你帶的走那一些東西?!
請問大大有做甚麼對不起她的事嗎...
說來聽聽吧....

說出來大家才可以幫你找到一個平衡點(搬多搬少啦...)


另外你都把它當家人了...

她還這麼做....

你幫她付的哪管理費啊貸款啊...

當作是你住在哪邊的房租好了....

另外搬東西的話...小弟身強體壯...

可以幫忙搬很多東西....


猜測 只是猜測

拿孩子 劈腿 是很傷 沒有錯


你們同居多年,那位小姐一開始一定非常愛你
或許在同居的過程中
版大您作了一些事情,才漸漸讓那位小姐對你"切心"
猜測啦~ 只是猜測啦

如果版大覺得沒什麼虧欠她的
那你就把東西拿走,把錢結一結
快點回家吧

祝 平安啊
他大概也算到你的錢都快花光了

想找下一個宿主了吧............

別生氣~只是說說感覺
世紀大美牛 wrote:
然後把2萬個1元硬幣灑在地上...

回家...就把自己的行李打包...
對著他說...
電視!我買的!送你!...然後就對著電視 貓一拳下去!...把他砸爛!
電腦我買的!送你!....一腳把他掃到地上去!
沙發我買的! 送你!...一刀把劈開!...
冷氣我買的送你!....一鋤頭把他尻下來!...
床舖我買的!送你!...撒一泡尿下去....


......(恕刪)


這個猛....................

這個女生只能說 吃人夠夠...

拍拍屁股走人啦...
蘇維 wrote:
建議樓主如果自己搬不...(恕刪)


+1

只要樓主登高一呼!

鄉民們一定幫你搬光光!

PS.電視記得留給我嘿!
ajaybrad wrote:
上個月女友提分手原因...(恕刪)

樓主別理這種人了,
你買的東西要都拿走,
人手不够的話再叫我。
女友比你機車多了吧
樓主根本是人家的工具

這種女生就算比志玲姊姊漂亮十倍
我也連看都不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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