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間房子都是她先生父母親所有的,只是先把房屋過戶給2兄弟一人一間。
哥哥現在跟父母親住的那間呢!是以前全家住在一起的。
在第2間屋子在還沒購買前呢,因為弟弟結婚後..壞媳婦不想跟公婆住,所以建議搬出去自己另外買了一間自己
住。
而哥哥一家呢!當然繼續留在家裡住並且照顧老人家。
之後父母親想說再買第2間房子給2個兄弟將來一人一間比較公平,所以買了後呢,就把新買的給了哥哥,而現在
住的給了弟弟!
當弟弟的這個壞老婆知道了後想千方百計的討回這間名義上是自己老公的房子,在苦無對策下上來跟我們這些局外
人抱怨。
結果這些局外人分析事情精確,導致有人眼見事實被揭穿而生氣!
以上是我的猜測啦..
反正呢?發文的又說的不清楚,而我們這些局外人建議的呢她又不愛聽!
只能說這個弟弟真可憐娶了個問題很多的老婆。
長輩不給.那你應該自己賺..
想當初.我名下10多間房子(父親登記給的)..
最後還不是沒了(父親輸光了).女友覺得好可惜.我則當作從來沒有過.
最後還是靠自己.買了現在的小窩.(還登記她的名字)....
讓異性朋友都豎起大拇指.問為什麼?..........
小鄧幫我回答.................................................人生幾何能夠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妳...........................
都住在一起10幾年了.不要逼婚啦..連提款卡都在妳那兒...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