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ila wrote:
另一個角度看,樓主會找酒店小姐,共度餘生的機率,也不到百分之一...(恕刪)
說到共度餘生也說太遠了,我曾經在林森北碰過一個女孩,他之前是開寵物店,跟男友一起作,但貸款阿房租阿甚麼的都是掛他名下,結果後來經營失敗,欠了兩百多萬,才到酒店上班~~假如他說的屬實,這樣的女生真的會有那種吃人肉啃人血的心態嗎??若是雙方合的來,難道不能夠在一起嗎??但我承認,因為他在酒店上班,我也會因為這個原因而打了一半的退堂鼓~~
肥勇俊 wrote:
通常都是他们倒贴比较多啦...(恕刪)
肥大要不要幫大家上一課阿~~

poki1425 wrote:
去酒店是不能留電話的基本原則阿...(恕刪)
因為我去的是類似私人俱樂部的店,不像春X,金X,香XX拉~這幾家,原則上是認識幹部就能進去消費,我去的是必須幹部在場才能帶進去,否則不行,所以小姐都有一定的水準,話說我覺得不錯的,都有留MSN,還有部落格,電話是比較少留啦,也沒聽過他們在CALL客(因為留了電話也不見得會打)~~
廣瀨康一 wrote:
怎麼比的過青春無敵的酒店小姐...(恕刪)
真的

KAISERW wrote:
重點是錢力夠啦,那就不會計較會不會被騙這小問題...(恕刪)
講到重點了

我們從來都留不住時間,我們只能留住回憶!PAS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