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學時,有次學妹去上課,她把她的包包放在我這裡,我在圖書館等他下課要跟她去約會,學妹是我在學校的曖昧對象,不是我女友,我等她無聊就翻她的包包手機看有啥新鮮的東西。
看到一本小本子,是她的小日記,我就翻閱了一下(我還是得說一下,偷看人家的隱私真的是很不好的行為,我真是不應該!),突然看到一頁.....
今天跟jerry 出去,她送我了一個LV的包包,後來晚上就跟她去遠企飯店.......
我看到心想....挖勒!原來學妹除了她男朋友跟我之外,還有別人阿!
而且這傢伙送LV包包,還去五星級飯店開房間阿...
在往後面看一點,學妹又寫...今天Jerry 又約我要去飯店,哼!我才不要勒!
我心裡想....這賤貨還真是夠狠.....萬把塊的包包才只換來一次...
我仔細想一下我送過學妹啥.....想了半天.............
我只有請她吃過兩個夜市的水煎包...
恩.....LV皮夾換一次,我夜市水煎包換了不知幾次......
後來學妹來了,我故意問他包包哪來的?他說人家送的,我說誰送這麼好的包包,他有點支支吾吾...
後來我把她的小本子丟在桌上,她嚇了一跳...然後哭哭啼啼講了一堆,我也沒心情跟她出去了,就送他回家...
這件事告訴我們幾個很重要的事情....
1.偷看別人日記真的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2.男生當兵還有女朋友真的是件很該死的事情,學妹不知幫她男朋友戴了幾頂綠帽....
3.兩個水煎包勝過一個LV包包....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