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差點被拐發生關係

AJPTAYLOR wrote:
我不是很贊成這句話
當父母之前應該就知道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存在很多危機的
如果連小孩半夜出去夜遊都搞不清楚
那這個家長真的要好好檢討
那位人權律師我個人也不是很贊同
但是閣下這句話還蠻像那種"放小孩在街上亂跑,被車撞再來控訴別人"家長講的話啊


那麼多句話, 你不贊同那一句話????


當父母之前應該就知道
你當過父母嗎? 不確定, 但你一定當過小孩吧, 當你還是小孩子的時候都很乖, 很聽話, 你的父母隨時都知道你在作什麼, 掌握到你?你不曾放學後自己到處玩, 你不曾趁著父母睡覺的時候偷偷跑出去玩? 不曾跟父母說, 要和同學去讀書但卻是跑出去玩? 說要去同學家過夜但其實是去秘密行程?...................................

如果你都沒作過, 那你真是個好孩子....
但......如果你曾經作過以上類似的事, 那我要恭喜你, 老天保佑你平平安安的長大成人到今天,
要是因為作了以上任何的事情發生了意外, 父母失去心中的最愛, 還要被苛責沒有照顧好小孩??

但是閣下這句話還蠻像那種"放小孩在街上亂跑,被車撞再來控訴別人"家長講的話啊
要這樣無限上綱, 說一些沒有立論根據的話?
照你的說話邏輯, 我也留一段話讓你參考參考.

我覺的閣下還蠻像那種作姦犯科, 無惡不做的死刑犯, 被抓到後會哭哭啼啼說, 誰叫那個小女生, 半夜不乖乖的在家睡覺, 要跑出來給我xx, 都是她父母的錯, 晚上睡覺沒吧小孩關在家裏面, 讓小孩跑出來引誘我犯罪
紫色遊魂 wrote:
但是我知道你連最基本的閱讀能力都不具備!

很明顯的人身攻擊, 用傲慢的態度在輕視我

紫色遊魂 wrote:
你還有辦法張冠李戴、張飛當岳飛,
就算你完整看過節目又如何??

我稱呼那位女士為人權律師, 有那裏欠妥, 請明示.

紫色遊魂 wrote:
雖然我質疑你的閱讀能力,

唉....又被用傲慢的態度輕視了

紫色遊魂 wrote:
(免得傻傻亂簽不動產買賣契約)

請問這跟這一篇的主題, 有何相關呢?
這是不是所謂的"張冠李戴、張飛當岳飛"?


紫色遊魂 wrote:

里斯特 wrote:
為他平反???????...嗯嗯...有志氣....量力而為吧.



當我面對不了解的人時,我不會用傲慢的態度去輕視對方,

我並未輕視你, 這一段我沒說清楚, 我想說的是, 在01上, 有很多的人, 對那位人權律師有意見, 你要幫忙平反, 要說服的不是只有我, 還有許許多多的人, 如果真的有心, 有其它相關的大樓, 你可以去那裏交流.


紫色遊魂 wrote:
因為我知道人外有人,要學會敝帚自珍,
免得......自取其辱!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你的整篇文章比較像寫給你自己的, 而不是寫給我.
里斯特 wrote:
我稱呼那位女士為人權律師, 有那裏欠妥, 請明示.


到現在你還沒搞懂!?



XD......

我前一篇竟然會認真回覆你......



抱歉!

我承認我是白痴,

筆戰你贏了、你是對的!

不用再回我了,謝謝!
沒什麼意見
不過建議還是多花點時間在自己小孩身上吧
你說對了我當小孩的時候的確會欺騙父母
可是我們的父母在小孩出事的時候
會先反省自己
教訓自己的小孩
跟這個時代的父母
首先先教訓別人
有天壤之別
我沒本事所以決定不當父母
你如果已經是父母了
最好還是多關心一下自己的孩子


兇我也沒用
事實就是這樣
你沒辦法改變社會
只好自求多福
既然生了就有義務要好好照顧他
不要出了事情再來怪罪別人
然後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能挽回什麼嗎
自己的小孩半夜出去閒晃
你都搞不清楚
你要告訴我你是個盡職的家長
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就算妳妹自願跟他進入旅館
但只要妳妹不想要他摸她
而他卻硬摸了她
這還是會構成強制猥褻的

至於權利伸張的方法
一般還是會先去地檢署按鈴控告
刑事告贏了,民事這邊要求賠償會比較順利
紫色遊魂 wrote:
到現在你還沒搞懂!?...(恕刪)


我注意到了, 那位女士是位"副教授", 而非律師, 在此更正, 但這不是討論的主軸.
AJPTAYLOR wrote:
沒什麼意見
不過建議還是多花點時間在自己小孩身上吧
你說對了我當小孩的時候的確會欺騙父母
可是我們的父母在小孩出事的時候
會先反省自己
教訓自己的小孩
跟這個時代的父母
首先先教訓別人
有天壤之別
我沒本事所以決定不當父母
你如果已經是父母了
最好還是多關心一下自己的孩子


兇我也沒用
事實就是這樣
你沒辦法改變社會
只好自求多福
既然生了就有義務要好好照顧他
不要出了事情再來怪罪別人
然後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能挽回什麼嗎
自己的小孩半夜出去閒晃
你都搞不清楚
你要告訴我你是個盡職的家長
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你說出了一個重點了, 父母都想盡量保護好小孩, 但小孩子會犯錯, 大人也會有疏忽的時候, 運氣好的, 大人會教,會反省, 小孩才會有機會受到教訓而成長, 但有少部份的人運氣不好, 一次就gameover了, 連敎的機會都沒有, 以此論點來指控父母沒有盡到保護之責, 不覺得太過?

PS. 對於出了事, 只會一味的怪別人的寶家長, 我也不喜歡, 也不是我想討論的.
小女生太單純了
不過現在這個社會
以後要多加教育才行啊
我覺得這蠻嚴重的吧!不是應該要去報案嗎?怎麼貼到這上面來,要大家說什麼呢?
bmw_m3 wrote:
我覺得這蠻嚴重的吧!...(恕刪)

是你們男人太單純嗎
他的ID說明了一切
還是我們女人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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