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34 wrote:女朋友是台北人,因為...(恕刪) 這是已發生還是未發生??未發生的話~就把女友接出來一起外面找旅館住阿...只會在這裡發文幹譙有什麼用....難道隔幾天又要來發文說~被發卡嗎^^?那還真是肥皂劇><"
tang34 wrote:前幾天連續住她那,我...(恕刪) 靠!巄已經燒火厝才來01求救!唉........好啦!秀秀............問她家人的看法及解釋,或者.........阿看!來祖國找我啦!
男生自問~~~會提出去住女性朋友家的理由是真的只為了省錢嗎~~~應該都是別有用心吧~~~再怎麼好也應該要有個分寸吧~~~一堆旅館可以住~~~我相信有一天你女朋友的那個男性朋友一定會用感謝借住的藉口請你女朋友吃飯~~~那頓飯一定比住旅館的錢還貴~~~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