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疏學淺,自刪文章,慚愧慚愧


PSIR wrote:
我是男的,以我的想法...(恕刪)

如果不用結婚就能滿足性生活的話,大部分的人是否就不想結婚?




不滿足所以結婚得到滿足?

滿足所以不結婚???


兩者不是必然絕對關係


先上來發表你滿足的性經驗吧孩子
01根本就是個嘴砲的地方碼

kurenai1234 wrote:
趙詠華的歌: 我能想到最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恕刪)



最浪的事 差一個字就差很多了

dgg wrote:

「只要理性和邏輯夠好, 只要能夠看到道德背後所要包裝的利害,
那一定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 婚姻是一次性交配權的買斷.」

不同意

我也絕不、絕不相信你的理性和邏輯好到那裏
靠嘴吧說一個烏托邦的事,我也很在行的

但我不想浪費唇舌..(恕刪)

你不需要同意他的話
你也不用相信他的理性與邏輯好到哪裡
那不重要
因為我們網友都看在眼裡

問題是
我不認為你是因為不想浪費唇舌才不就回文內容回覆
進而將矛頭指向人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原本的第一篇回擊的很好
沒想到他回的更棒
正想看你怎麼辯證
你居然不戰而逃?

neomanstein wrote:

你們的答案剛好正中我的下懷, 因為我討論的始終是實際存在的婚姻,
有愛的婚姻和沒有愛的婚姻在現實中同樣都成立,
從這裡剛好反證, 愛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
我在這裡強調的是婚姻的性質, 不是婚姻的道德面,
婚姻的性質就是, 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其他的愛, 責任, 你可以加上去, 沒有人管你.
但是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然後還有國家站在你背後,
不履行交配義務, 則可認定此婚姻無效. 國家機器和法律賦予懲罰違約者的權利.
凡此種種, 都強烈的散發出一種訊息, 交配權在婚姻中的核心地位.
理性的答案本來就很殘酷, 所以人才會在婚姻中想辦法賦予其他的要素,
愛, 責任, 互相扶持, 養育小孩等, 但不代表這些是婚姻中的必要條件.
別搞錯了...(恕刪)


除了合法的獨佔交配權之外
其它關係跟婚姻關係所能做到的是都差不多

你的言論乍看好像哪裡怪怪的
但站在存粹理性的前提上
似乎難以辯駁


哈哈

如果你站在婚姻的本質去探討的話
你是沒有錯
可惜絕大多數人都會將婚姻賦予 個人、獨特、神聖、道德、社會壓力期許規範習慣認同 的諸多定義在上面

只能說走在時代的尖端 往往都是寂寞的

建議去看一下金積德導演的"空屋情人"

婚姻也好有了小孩的家庭也罷,有婚姻並不代表有愛,有婚姻關係並不代表妻子非得跟先生做愛

沒有愛的婚姻或者是家庭,是束縛人心的監獄....
我也是yes
結婚這東西真可怕
非到不得不面對的時候還真不想面對阿
最近剛買mta510的新手單車手請多指教我住中壢假日練習路線中壢到永安來回

PSIR wrote:
我是男的,以我的想法來說,就像一篇網路文章「丈夫專賣店」說的那些男的一樣,

去逛妻子專賣店的時大多只逛到二3到3樓就滿足了,因為可以做愛何必再往上爬,

但我不知道女人怎麼想,不過男人是下半身思考准沒錯,

在男人的觀念,只要能滿足需求,隔天就能夠精神亦亦的繼續在事業上打拼,

所以婚姻裡包含的性生活就是有這種帶來穩定的功用,

現代人離婚率高,但不代表就沒有需要,所以才會有性交易除罪化的呼聲出現,

在國外就像喝白開水一般自然的東西,到了台灣社會變成十惡不赦的行為一般,

如果不用結婚就能滿足性生活的話,大部分的人都不想結婚吧?

不過如果只著重肉體上的滿足,久而久之心靈還是會覺得空虛,

所以最好還是盡量以誠待人,尋找一位心靈上的伴侶才是長久之計,

一時的情慾滿足實是萬不得已的作法,不然會心理不平衡耶。




不是太年輕就是人生有什麼心靈創傷

若用這麼膚淺的心態要結婚

前途堪慮~~~~~
neomanstein wrote:
你們的答案剛好正中我的下懷, 因為我討論的始終是實際存在的婚姻,

有愛的婚姻和沒有愛的婚姻在現實中同樣都成立,

從這裡剛好反證, 愛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

我在這裡強調的是婚姻的性質, 不是婚姻的道德面,

婚姻的性質就是, 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其他的愛, 責任, 你可以加上去, 沒有人管你.

但是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然後還有國家站在你背後,

不履行交配義務, 則可認定此婚姻無效. 國家機器和法律賦予懲罰違約者的權利.

凡此種種, 都強烈的散發出一種訊息, 交配權在婚姻中的核心地位.

理性的答案本來就很殘酷, 所以人才會在婚姻中想辦法賦予其他的要素,

愛, 責任, 互相扶持, 養育小孩等, 但不代表這些是婚姻中的必要條件.

別搞錯了.

neomanstein大您把婚姻性質定義為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性為主體其他為附加)
這是你的定義
問題是大多數的人不會為性而結婚
反倒是有了愛而願意負責(愛為主體其他為附加)
這才是我對婚姻性質的定義
大大所說的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比較接近花錢娶大陸新娘.越南新娘
但以比例來講畢竟是少數
而且大多是沒有其他選擇後的最後的選擇
在沒有愛為主體的情況下要維持婚姻
就必須花更多的錢(短期的愛)更多的時間(培養長期的愛)來維持
到最後愛還是必須要是他們婚姻的主體
進而才有其他附加價值(責任, 互相扶持, 養育小孩等)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我昨天晚上 跟我老婆說

"可以跳一段艷舞給我看嗎? "


我老婆說 "下輩子!"




這樣 我想看一段熱舞, 一定要去酒店囉?
因為酒店制服店 秀舞是基本的.

OCEAN1975 wrote:


neomanst...(恕刪)


"大大所說的一次性的買斷交配權
比較接近花錢娶大陸新娘.越南新娘
但以比例來講畢竟是少數"

所以從你的角度來看, 有多數婚姻跟少數婚姻囉,
那愛是婚姻的"必要條件"嗎??
你學過邏輯學吧, 你應該很清楚答案的.

你講的是烏托邦式的婚姻, 是人類應該怎麼做.
我講的是實證性的婚姻, 是人類實際上怎麼做.
婚姻本來就是一種社會契約, 還有軍警在後面明晃著刀捍衛著.
你忽視了一點, 只要雙方有在結婚證書上簽字就算婚姻.
你說的愛, 責任, 互相扶持, 養育小孩都可以在沒有婚姻的狀態下實現.
只有壟斷交配權這件事是婚姻所獨有, 所以用這個來定義是最明確的.
你應該學過科學方法吧, 你知道演繹和歸納吧.
你被社會控制給洗腦的太徹底了, 沒看出來為什麼要買斷交配權.
原因就在於私有財產制, 要怎麼處理繼承權的問題.
因為男人要保證小孩是自己的種, 所以必須要控制女人只跟自己交配.
所以男人需要婚姻, 但反過來說, 女人不管怎樣都可以知道從肚子裡蹦出來的是自己的小孩,
只要看看新幾內亞那些雜交的部落, 相信孩子是上天的賞賜,
這樣的情況下自然就不需要婚姻, 他們是在月夜在河邊集體交配的.
所以性和愛本來就可以分開, 對他們來說, 或許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戀愛, 想做就做啦.
我在看的是人類文明史上長期的發展, 一個社會怎麼從公有主義治走向私有財產制.
你只把目光看在台灣這個小小的島, 當然會得到這樣的結論.
婚姻不是人類的本能, 是人類這個物種在社會變遷下雄性與雌性間競逐利害的產物.
性行為才是人類的本能, 別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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