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接受前夫家招喚再回到前夫身邊嗎......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叫她把女兒的監護權給你
狀況跟我家很像很像

他(父親)也是因為外遇,現在還沒跟我母親離婚。

不過她(阿嬤)卻說手心手背都是肉,聽到這句話我超不爽的。

因為她(阿嬤)最沒資格說,自己小孩都沒能力管教還敢管別人的小孩。

我覺得樓主可以把小孩要回去,至於回前夫身邊我看就算了吧

那種不是男人的男人,最好別待在他身邊。

因為他是女人,跟他一樣
千萬不要回去,回去只是被裝孝的,女兒你可以接過來住,重點是女兒也站妳這邊。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千萬不要呀

妳只要讓女兒到妳身邊,妳照顧就好

那死男人讓他去死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又是個爛男人跟爛小三...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他們需要一個免錢的傭人~

而不是一個妻子和媳婦


applyipad wrote:
我在這邊的薪水微薄而且我父母親思想比較傳統,遇到這種事,我根本不能回家住
只能在外租屋,根本養不起小孩
更何況,當初我也是想,弟三者承諾可以給他們更好的生活
而且前夫在北部的薪水也比中南部多
可以給小孩富裕幸福愉快的家庭
再加上前夫苦苦哀求想跟她在一起
我才選擇放手,讓他們在一起,也沒有告那第三者防害家庭

...(恕刪)


一堆人是眼睛有問題還是怎樣???
看不到重點


我建議您不要讓那對"神雕叉叉男女"稱心如意,當然也不可以讓那對叉叉男女的兩佬稱心如意
所以您不必回去那個不再屬於妳的家

但是若是掛念骨肉情深,掛念女兒的成長環境與教育
建議您,經由法律途徑取得女兒的監護權
重點是,要求前夫支付贍養費,以補貼您本身微薄薪水不足以負擔的女兒教育基金


比起出軌的前夫,那對"算盡機關.貪盡便宜"的兩佬更令人噁心
為了要更低調,我決定自爆!!!

凌文筆 wrote:
我覺得你應該要回去 不過要先確定你前夫已經跟那女人分開也沒有再聯繫了 但是你必須要好好的愛惜自己 不要在跟前夫辦理結婚 就同居就好 然後好好的跟妳女兒一起過快樂的日子 跟你前夫保持一定的距離 就是讓他知道你已經不再相信他了 也不要管他任何的事情 他去哪裡 幾點回家 都不要問他 也不要跟他打招呼 讓他過得戰戰兢兢 自己管好自己 跟妳說 男人就是要這樣對待他 他才會聽話 才會乖 趕快回去吧 對了 經濟大權一定要掌握住才行 要讓妳回去的條件之一 就是每個月的薪水全不如數奉上 不然免談



這個應該有困難
因為她前夫還跟哪女人在一起
而且前夫跟哪女人只是不想對女兒負責
另外前夫失業中~~哪來的經濟大權可以掌握
一回去就是開版自己每個月的薪水全數奉上

如果跟小孩還算親的話
不要回去
拿回小孩監護權
一定一定要跟那個前夫要求小孩的扶養費
不要讓那男人從此逍遙去

applyipad wrote:
就這樣我跟她在網路上戶相留言罵了起來
原以為這樣可以逼退這可恨的第三者
沒想到她還是堅持跟我前夫在一起
而且再某次回信給我 ,跟我說她可以讓前夫跟女兒過的比現在好, 她跟前夫一定會結婚
她也非常的喜歡我女兒 ,更愛我前夫,她會讓他們過得更幸福

真的有人這樣講哦,這是什麼跟什麼嗎?自己覺得很有魅力就可以公然搶人丈夫,還嗆聲。
你老公也不想想自己的本分是什麼,只顧著自己的享受,爛男人跟那種女人難怪會臭味相投,
人心淪落至此,難怪老天爺越來越生氣,我可不是危言聳聽哦,問一些有在修行的人就知道。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如果是你前夫親自來認錯要求你回去, 就可以考慮是否原諒他, 讓日子重新開始
否則把孩子帶回來自己養應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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