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zhen wrote:
其實2千真的不多現在...(恕刪)

你哥真的是很癡情

要創業女生自己也要想辦法籌措資金

看自己去貸款還跟家裡拿

不夠的部份

男友是可以出啦 但算投資

而不是借

借錢給人的人 都是被氣死的
這是個什麼樣的概念,你用自己的名字幫他辦手機,然後他用他的名字幫你辦手機
這是哪招?方便查勤的時候可以調閱通訊資料嗎?
退機...換你打爆她不就好了
記得先找個女的打電話進去設定安全秘碼
我是傻瓜狐狸...對偷懶這件事特別的勤奮 https://www.fox-saying.com

k361213 wrote:
我有一個前女友以前很...(恕刪)


報警~玩死他

玩到她求饒為止
謝謝大家的建言


補充一下,我跟我前女友其實是清白的...



她昨天終於打電話過來說今天要出來面對了= ="



我認為很多事情不是算了過去就算了




真的讓她知道不是每次裝皮都會有人COVER妳




當初在一起雖然是心甘情願



但是分手



之後其他事情就要分清楚



好像有人問我們是怎麼在一起的??



小小說一下,高中時她是熱舞社的社長



我是主持社的



剛好要介紹她們出場



然後就..


你知道




那個時候為了追她



我跟我們副社長用盡千辛萬苦


辦兩社聯誼顆顆


然後裡面有個活動是要用到橡皮筋


是他們社團要準備的


結果我就先幫他們準備好送到她們班


用橡皮筋換即時通


就這樣...


後面還有一段很長的故是懶得打了


反正最後就變這樣




反正用你身分辦的,
你就去退一退阿,
先止血吧。

我前女友也是這種人咧,
分手後一堆東西放我這,
大約價值10萬以上,
都是名牌包、衣服與鞋子一堆(大約30雙放我家,加上她家裡的鞋子居然一共有15X雙,依照常理應該增加中)等等物品,
我叫她來拿走,順便把幾個月內陸續借錢去買這些東西的3萬還我,
她月光族不是薪水低(大約6萬月薪),但是有多少花多少,
花不夠就向我借,領薪水才還我。
天知道她怎麼花的,那時住一起時,房租水電網路瓦斯生活日用品理理摳摳大約2.5萬/月,
都我在付了,一毛我都沒向她要,她怎麼還能把薪水6萬花光???
我也不理解,想跟她談就發脾氣,說錢是她賺的別管她,
後來我受不了她這樣就分了。

我在節日會買東西送她,但我不認同她這種購物狂的行為,買了也不用不穿就丟我家,
所以錢我是用借的給她,而非給。
想說分手了就清一清吧,
電話打了幾十通,連她老媽我都通知了,
不出面就是不出面。
最後我把她東西全部上網用低於市價一點點賣一賣,因為都全新的算好賣,
為了這個我還跑去調查市價多少,平常我都懶得逛街的
賣到2萬5我就沒再賣了,5000就算了,
然後剩下的東西加上我拍賣列印的單據,以及我的說明,一同用7-11,貨到付款。
懶的理她不管她收不收,反正兩清了。

k361213 wrote:
退機,我要幫她付20...(恕刪)


為何要分手呢?誰先提出的呢?

如果只是那2000元.我想你應該直接繳了.也不會上來抱怨.

可想而知.你應該還想跟對方複合才對.

別口是心非了.要復合.就努力點吧.別這樣拐彎抹角的凹對方.
自行花錢消災的可能比較大啦,法律途徑解決大既也會說私下合解。2000元又不是2千萬

bhis wrote:
反正用你身分辦的,你...(恕刪)


有這種好康的怎麼沒通知我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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