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ist wrote:
深有同感,
跟男方要聘金不等於賣女兒,
聘金應該等於養育費用,
想想女方父母將女兒從小拉拔長大要花多少心力金錢,
生病要看醫生、念書要學費、買衣服,等等一大堆,
要個一百萬也不為過,
不然你去養個嬰兒到18歲看你一百萬夠不夠用,
但前題是要看男方經濟能力,
如果明知男方經濟能力不好要個幾千萬那就真的太超過了,
就會給人感覺在賣女兒,
如果男方真心對你女兒好能給你女兒幸福,
聘金就不是很重要。
...(恕刪)
你女兒就是心肝寶貝 , 跟她結婚 , 對方就要負養育費用 .
我兒子就是豬狗生的 , 跟他結婚 , 對方一毛錢都不必付 . 還要幫他張羅百萬聘金 .
這是那門子道理 .
小弟有兒也有女 .
以後聘金嫁妝沒有並沒有關係 , 兒女與他們對象真心相愛比較重要 ! 如果收到的話 , 我全數都會退還 , 或轉給兒女夫妻倆自行處理 .
真心為了你兒女好 , 不是應該降才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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