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雙方沒有甚麼舊情復不復燃的問題,就是彼此雙方各自掛念著對方,其實以前也曾試著透過FB去找對方,不過對方那時還沒有所以沒找著,這次是對方有了FB之後才試著找我,就這樣又連繫上了.說真的,雙方各自嫁娶各有家庭,彼此也珍惜著能夠再重逢的這個機緣,不過現實還是要顧著,情感雖在,但是有些線,是不可能跨越的.
不可說 wrote:平心而論,20年前身材就是我老婆比較好,20年後,我老婆我有盯著,只能說差距越來越大了! 有盯真的有差!我跟前男友也是沒有互加好友當初傳訊給他時他說那個帳號是他老婆跟女兒玩遊戲用的另給了我他的E-MAIL我當時實在看不下去他照片裡變胖的身形所以忍不住寫了1封電子信給他請他為了他年幼的小孩好好保養身體之後他FB使用權換回自己且公開會PO些他的日常生活照看的出他已經變瘦許多想來我"惡毒"的刺激還是有用的這也算是功德1件至於前男女朋友見面我倒覺得多此1舉雙方都已各自婚嫁另有家庭且當初分手時極不愉快我跟我老公當時是朋友而且是我訴苦跟前男友總總不合的對象(腳色有點像是李大仁)樓主的前女友可能是1時沉浸在小說電影情節也許她的婚姻生活太平淡所以產生了浪漫的想像...
不可說 wrote : 科技太可怕了!!20多年了,沒有連絡過,沒有見過面,沒打算這輩子能再有她的音訊........一個FB,突然又出現了,這........人生阿!...(恕刪) 這就是祖克伯厲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