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今天介入搶贏了,
代表他們之間有問題,
而她選擇放手並選擇另一個更好的歸宿(你),
但哪天你們又面臨相似的情形, 難保.......

加藤老鵰 wrote:
”跟你在一起”的原因本來就可以發生在別人身上,咱們何德何能?
mistxp wrote:
個人立場是不會介入,
因為你今天介入搶贏了,
代表他們之間有問題,
而她選擇放手並選擇另一個更好的歸宿(你),
但哪天你們又面臨相似的情形, 難保.......(恕刪)
vivian93 wrote:
應該是別人還拿在手上要去試穿,
結果你看到喜歡就去搶了。
這應該不太合理吧。
別人既然放下了表示認定那件衣服不合身或是不喜歡,
也就是男女已經分手了,
,”放下了表示認定那件衣服不合身或是不喜歡”只是其中一種狀況,更多時候是還在比貨,你一個人手上同時拿著七八條圍巾,別人還挑不挑啊?所以就有先放下的情形嘛.vivian93 wrote:
既然"你可以搶的到她",
就表示"她是可以被搶"的。
既然"她是可以被搶的",
那麼"別人也可以搶的到她"。
並不會因為你搶的時候她可以被搶,
而別人搶的時候她就變成不能被搶了。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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