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已經有人了,你還會介入嗎?

個人立場是不會介入,
因為你今天介入搶贏了,
代表他們之間有問題,
而她選擇放手並選擇另一個更好的歸宿(你),
但哪天你們又面臨相似的情形, 難保.......

加藤老鵰 wrote:
”跟你在一起”的原因本來就可以發生在別人身上,咱們何德何能?


看了那麼久,終於出現一個講到重點的了。
"跟你在一起"的原因當然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但是 "有原因" 不表示 "會行動"。
所以我前面說一堆人喜歡在糞坑裡找鑽石。
當初她會跟你在一起,
除了"跟你在一起"的原因之外,
可能還有"你單身她也單身"。
所以你們在一起之後,
就算當初跟你在一起的原因發生在別人身上,
但是因為現在"她不是單身",
所以她不一定會轉而跟對方在一起。
這就是重點。
所以為什麼說報應報應,
就是這麼來的。
當初她可以被你搶走,
就表示未來也有可能被別人搶走。
因為如你說的"跟你在一起的原因"也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但是還是有人是搶不走的!
就是那種"只要雙方不是單身就絕不行動"的人。
這種人就算跟你在一起之後,
發現當初跟你在一起的原因出現在別人身上,
只要還沒跟你分手她就不會劈腿,
因為她知道"世界上擁有同樣特質的人太多了"。
所以她不會"僅僅因為那個原因就見異思遷"。
這種人你只可遇不可求。
我相信大部分在找尋真愛的人都是想要遇到這樣的人。
只是很多人本身就很矛盾,
明明想要的是一個"不會被搶走"的人,
卻偏偏喜歡用"搶的"方法來找。
找一輩子也找不到,
或著應該說就算給你找到了你也搶不到不是嗎?

vivian93 wrote:
看了那麼久,終於出現一個講到重點的了。...(恕刪)

頭腦清楚、邏輯合理,給你一個讚!
他們感情很深的話....你是無法介入的.....
反之....
他們感情很差的話....不用你介入.....他們也是很快就閃了....
自行判斷吧!!!
女生已經在跟你暗示....甚至是明示了....

  男未婚、女未嫁,哪有什麼道德問題?

  放棄了就連機會都沒有了,建議還是努力追求看看吧!各憑本事!加油!
等他們結束以後在決定吧~~這種事也別讓人拿來做文章啦~~
海豆王子

mistxp wrote:
個人立場是不會介入,
因為你今天介入搶贏了,
代表他們之間有問題,
而她選擇放手並選擇另一個更好的歸宿(你),
但哪天你們又面臨相似的情形, 難保.......(恕刪)


  感情的本質不就是這樣嗎?
  今天就算不去搶,明天自己交了女朋友,別人就不會來搶嗎?
  
  面對「以後你下場也一樣」這類的宿命論調,
  老實說這在現實的感情世界當中,是沒有意義的,
  我身邊的女性朋友,跟男友分手後,與追求者在一起進而步入禮堂的人比比皆是,
  他們的下場不好嗎?男生有遭到報應嗎?
  
  別想太多,「搶人者人恆搶之」,這只不過是把感情世界的基本現象宿命化了,
  與其擔心被人搶,好好充實自己遠比「不去搶人」的自我約束更有意義。
vivian93 wrote:
如果你想找一個"不會被搶"的人
那麼你就不要用"搶來的"方法去找。
因為"不會被搶的人"不會被你搶。(恕刪)


  不去搶,怎麼知道對象「不會被搶」?
  搶來的,就一定「會被搶」?

  大家身邊都沒有橫刀奪愛修成正果的例子嗎?
  既然有這種例子,不就證明了這種觀點根本不成立嗎?
  而且電影上也多的是這類橫刀奪愛但最後在一起的故事啊!
  觀眾還不是拍手叫好,大聲歡呼?

  別想太多,男未婚、女未嫁,
  如果對方真的是好對象,就努力去追求吧!
  追不到是命,追到了是「幸」,
  但不追就只能當觀眾,眼睜睜看著心儀的女孩步入禮堂了。
話說....

李大仁到底算不算第三者呢?

小弟沒看過那部,純好奇
倒是偶爾有這種戲棚子下站久之後成功的劇碼

再看看天龍八部
段譽從初見到王語嫣就一路尾行到最後
除了一些地方分頭走,但又碰見


當然樓主的情況可能不會如此就是

vivian93 wrote:
應該是別人還拿在手上要去試穿,
結果你看到喜歡就去搶了。
這應該不太合理吧。
別人既然放下了表示認定那件衣服不合身或是不喜歡,
也就是男女已經分手了,


你沒在千軍萬馬裡搶過貨齁?,”放下了表示認定那件衣服不合身或是不喜歡”只是其中一種狀況,更多時候是還在比貨,你一個人手上同時拿著七八條圍巾,別人還挑不挑啊?所以就有先放下的情形嘛.

只有結帳後你才取得佔有正當性,在那之前你東西放下一轉身讓人捷足先登,就算只是想騰出手拿個配件來搭,也只好怪自己手慢.



vivian93 wrote:
既然"你可以搶的到她",
就表示"她是可以被搶"的。
既然"她是可以被搶的",
那麼"別人也可以搶的到她"。
並不會因為你搶的時候她可以被搶,
而別人搶的時候她就變成不能被搶了。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問題。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甚麼叫做可以不可以被搶的,很怕被搶就去找恐龍或者植物人,前者機率小,後者萬無一失.把眼光放在鑑別甚麼人是不可以被搶,我個人是覺得既無必要也顯著井蛙之見,黃臉婆不會被搶走是因為她比林志玲堅貞麼?是根本沒有人要啦.何必擔這個心辛辛苦苦尋覓個”不可以被搶”的人?

咱們敝帚自珍,別人不見得看得上那點貨色,不用想這麼多啦

人是會變的,而且隨著時間一點一滴慢慢在變,陳義過高的理想只是給自己也給別人戴個枷鎖而已,自己不變也不准人變,真是令人窒息啊.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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