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應該選有為青年 比較好, 起碼兩個人可以一起奮鬥,
這個富二代 ,感覺上扛不起重擔, 一發生事情大概就要哭著找媽媽了,還是算了吧,
何以見得

依據開版大給的資料:
The Apprentice wrote:
A男:有為青年,33左右,外商公司小主管,薪水不錯好像快10萬,還蠻認真負責的,有在理財但是目前還沒房(原本不住台北的,33在台北市沒房很正常)
B男:小小小咖富二代,28左右,在本土公司上班,薪水約4萬多,工作也算認真但沒那麼有衝勁,也有在理財且家裡似乎小有錢(家裡房子不少光收租就不用工作了)
照這敘述看,就人格特質而言,B男頂多就是比A男差一點衝勁(而且也只是”沒那麼有”的程度),怎麼看得出”扛不起重擔,一發生事情大概就要哭著找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