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朋友先,十年後,你必為今天的想法感到 愚蠢。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對方有男朋友
她好像也不喜歡我
她26歲我22歲
可是我沒什麼錢
我看到這個女人才讓我想相信愛(恕刪)

上面第1~4句是你自己明明知道對你不利的主觀條件
我搞不懂那第5句是怎麼生出來的?
你跟她差4歲......(其他客觀因數不管只以青春的肉體來說)

在我的認知裡當你38她42歲時..搞不好換你拋棄她..

16歲到28歲這年紀的女孩子是最美的..差個10歲都還是覺得美(男18女28)

ps:我把大我一歲的女孩子看成大我一輪....(我有錯...我知道錯了)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我沒對她怎樣我也沒去...(恕刪)


有男朋友的女人不是絶對不能碰,但分寸自己要拿揑好。

若對方已不止一次表示過沒意願嘗試和你繼續發展,就不該繼續以你自認的方式去對待人家。

這樁單戀事件與櫃姊是否「現實」毫不相干,只與你的追求心態及方法有關。

別人有幸接受你的追求,當然也有權拒絕。不是你一廂情願說了就算,做了就對。

而且從你另一篇PO文看來你並沒法子把自己控制在「發乎情,止乎禮」的程度。別太信任自己。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可是對方有男朋友

她好像也不喜歡我

去櫃上找她聊天都叫我快點去吃飯

我很怕她沒做或以後遇不到

所以我不擇手段取得她電話跟住址

她知道後還滿生氣的!...(恕刪)


自己明明知道,還要硬來?不多說,好自為之!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我沒對她怎樣我也沒去...(恕刪)


樓主該去一趟大陸看看惹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其實光看你的回話~
如果我是女孩子 我也不敢接受你
太幼稚

謝謝 下一位
可是我很怕以後看不到她!!這是重點!

我現在的做法是

等個半年偶爾買個飲料去給她跟她聊天!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可是我很怕以後看不到她!!這是重點!

我現在的做法是

等個半年偶爾買個飲料去給她跟她聊天!


若我是她,知道了有人是這種心態、這種作法,絕對會換工作。至少會換個櫃子離開這個環境。

若不換工作,就想辦法讓你換工作。

因為她很怕以後被你看到!!這是重點!

你以後的做法是:

遠離她,別再試圖以任何方式造成她的困擾!

既使你不會覺得這些行為很可能會造成她的困擾~~~~
su400 wrote: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對方有男朋友
她好像也不喜歡我
她26歲我22歲
可是我沒什麼錢
我看到這個女人才讓我想相信愛(恕刪)


上面第1~4句是你自己明明知道對你不利的主觀條件
我搞不懂那第5句是怎麼生出來的?


自我感覺良好加上被愛沖昏小頭,所以大頭講不聽......
22真的還早了點~
看你打字感覺 應該是恨不得馬上吃到吧
只是女生都26了 早看盡男人心裡在想什麼
說真的 櫃姐亮眼的 第一位下手的都是樓管
我朋友之前就是被樓管煩到不行
一直約 一直來櫃上關心
連吃飯或在樓梯間休息都一直被樓管黏

當然櫃姐你不帥 不多金是追不上吧
會在百貨公司上班的人 都懷著麻雀變鳳凰的妄想

好啦 打這麼多你也看不下去
我想你應該被她煞到
祝你心想事成嘍
吃不到 就拿她照片 打打槍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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