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親媽的心情~我只想看小孩

ccy4343 wrote:
現在她們是共同監護,會有一些問題。現在假設樓主單方監護,小孩
住在前夫家。當樓主要帶走小孩而被拒絕,可向派出所求助,警方會
上門協助讓樓主帶走小孩。


問題她只是偶爾要看看...沒要帶走的...警察每次都破門來幫妳看小孩..可能嗎?

所以我認為樓主並沒有準備好去爭取任何東西...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joshwang wrote:
現在有些女人只想權利,並不想義務。

若把小孩接來同住或搶回單一監護權是一件苦差事。帶著小孩以後怎麼交男友呢?還有經濟上的負擔也可能是一個考量。

把小孩丟給小孩的爺奶帶,自己沒負擔,想看時看一看,不想看時多認識幾個男友快活快活,這種人生多消遙啊!...(恕刪)


說的100%無誤

有空時就去帶小孩玩玩
沒空時就把小孩繼續擺放男方家
多麼逍遙的人生.男友想交幾個都無妨
小孩都生了也有人帶
也不需要負擔小孩教育費經濟壓力
感謝你熱心的建議,打算本週將去看小孩,但還是先禮後兵試著與前夫溝通小孩問題,無奈他都不回應,畢竟屆時如果會同里長或去警局備案時鬧到家裡那場面一定難免會嚇到小孩(我不希望此法),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是最佳方法,希望大家幫我集氣讓我可以順利帶走小孩,幸運的事於06/21有跟小孩通到電話了!
版媽加油

剛看這個版的回文,還擔心01怎麼了
孩子的親權,怎麼會被如此看待?
總算有人釐清了這些謬誤

對於孩子的照顧,如果前夫這麼不負責任
版媽真的要慎重考慮把孩子接回來
孩子的教育不是阿公阿嬤可以替代的
現在還小只是吃喝,大一點就是要教育了

有一個親戚是因為家暴離婚
礙於長年當家庭主婦,沒有扶養能力
十幾年前,孩子監護權就判給男方
後來孩子就一直是公婆帶,雖然沒變壞
但錯失了很多學習的機會
現在孩子成年了,三個全部自動跑到媽媽家住
只可惜親情溫暖,但孩子的競爭力不足
很上進,卻過得很辛苦,我們旁人看了都很心疼

菜比巴 wrote:
說的100%無誤有空...(恕刪)


嘴巴講講當然厲害

一堆鍵盤手
我是雙方當事人的朋友,看到這篇我真的很無言,為什麼'妳'可以把事情黑白顛倒.

第1.'妳'是因為什麼事情(自己外遇找小王)而吵著要離婚的,妳自己心知肚明

第2.開店工作的事,我們大家看到的是妳每天快10點才去上班,去了也只是收錢而已

第3.妳動用公款買東西給妳(小王)的事被抓包的事情怎麼不敢說給大家聽

第4.妳所謂與朋友出遊的照片就是妳外遇的對象,為什麼不敢說明,妳前婆婆問過妳,妳還回答那位先生是妳表姐的男朋友!!但這位先生卻曾經是妳以前的男朋友

第5.離婚前就常常與那位俗稱的朋友共同出遊,妳不知道妳已經有家庭了嗎?

第6.當初妳為了這個好朋友放棄妳的婚姻放棄妳的家庭放棄妳的小孩,妳還有什麼資格說妳有多愛孩子

第7.妳額外花的費用,最後也是妳前夫家出面幫妳擦屁股,妳有什麼資格批評他們家

第8.妳為什麼不敢對在01上面所有的人說,妳前夫是因為受不了妳為了逼他離婚而對他所做的傷害,所以他選擇睜一眼閉一眼,所以常常找朋友訴說壓力,寧可選擇不知道這件事

第9.妳為什麼不敢對大家說明,妳每天出去約會到晚上12~1點,丈夫(前夫)打電話給妳妳永遠都不接,春水堂開到11點,妳每次都喝到12點半??說去朋友家睡,但遇到對方老公,人家卻說沒這回事??

第10.妳的存款簿明細為什麼要故意撕掉某頁藏起來,結果發現因為刷了汽車旅館,該筆明細還用立可白塗掉,詢問妳為何塗掉,還說是試塗立可白!!!

第11.過年妳前夫姐姐從美國回來時買了coach包跟衣服要給她弟弟的老婆,但妳也要照單全收,但那時已經離婚了,妳要用什麼身份去跟人家姐姐收這禮物???衣服後來是拿去了但coach包到最後是拿回來了

第12.妳兩天去外面做一次頭髮,一個星期做一次指甲彩繪,一個月去做SPA兩次,這些都不是錢嗎??

第13.明知已要離婚卻又去貸款(說是妳前夫硬要貸款的!!),到頭來還是妳前公公幫妳還清的

第14.還清某些貸款後,妳還跟妳公公說妳沒有生活費,妳前公公也給了妳三萬當生活費,結果妳如何花用的!!

第15.勞健保的事,實屬以妳的名字投保的,那這些勞健保費,不找妳要要找誰要???

第16.在不知妳們要離婚時,曾與妳電話對談過,我曾問妳:真要離婚的話,那小孩要怎麼辦??妳不以為意的說:單親的小孩也是可以活的很快樂的,妳不也是個單親小孩,難道妳不知道單親的感受嗎?那妳現在為何又來這邊討公道???

第17.妳有原民會的幫忙,我們也有法律顧問,我家全力支持他家

第18.其實有些事之前我就知道了,只是為了不想讓妳們之前造成間隙,所以才未跟他提起,人總是勸合不勸離的,但直到妳們離婚後,我後悔沒事先告知,以導致錯失先機!!

第19.簡訊沒回妳沒接電話,是他已經不想再跟與妳有任何瓜葛了,從以前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劈腿,直到這一次,這畢竟是他永遠的痛

第20.從一月離婚至今,試問妳有買過奶粉及尿布給妳小孩嗎???




gougoufire wrote:
第1.'妳'是因為什麼事情(自己外遇找小王)而吵著要離婚的
第5.當初妳為了這個好朋友放棄妳的婚姻放棄妳的家庭放棄
妳的小孩,妳還有什麼資格說妳有多愛孩子。


我就事論事、就法論法。樓主跟前夫不論是誰外遇而離婚,
有(單方)監護權的一方無權阻礙另一方行使親權。大人間的
不快之事不要波及小孩,但願雙方能在情理上圓滿解決小孩之事。
大人的事真的不應該波及到小孩,整件事裡最可憐的就是那個小孩~~

不管是不是媽媽的錯,小孩不會懂的,她只會覺得奇怪怎麼都沒看到媽媽呢?

不管怎樣都不應該阻礙小孩見媽媽。

gougoufire wrote:
我是雙方當事人的朋友...(恕刪)

既然有第三見證人了.那就沒得橋了= ="

不過!
樓主.探視權妳還是有的!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gougoufire wrote:
我是雙方當事人的朋友,看到這篇我真的很無言,為什麼'妳'可以把事情黑白顛倒.

第1.'妳'是因為什麼事情(自己外遇找小王)而吵著要離婚的,妳自己心知肚明

第2.開店工作的事,我們大家看到的是妳每天快10點才去上班,去了也只是收錢而已

第3.妳動用公款買東西給妳(小王)的事被抓包的事情怎麼不敢說給大家聽

第4.妳所謂與朋友出遊的照片就是妳外遇的對象,為什麼不敢說明,妳前婆婆問過妳,妳還回答那位先生是妳表姐的男朋友!!但這位先生卻曾經是妳以前的男朋友

第5.離婚前就常常與那位俗稱的朋友共出遊,妳不知到妳已經有家庭了嗎

第5.當初妳為了這個好朋友放棄妳的婚姻放棄妳的家庭放棄妳的小孩,妳還有什麼資格說妳有多愛孩子

第6.妳額外花的費用,最後也是妳前夫家出面幫妳擦屁股,妳有什麼資格批評他們家

第7.妳為什麼不敢對在01上面所有的人說,妳前夫是因為受不了妳為了逼他離婚而對他所做的傷害,所以他選擇睜一眼閉一眼,所以常常找朋友訴說壓力,寧可選擇不知道這件事

第8.妳為什麼不敢對大家說明,妳每天出去約會到晚上12~1點,丈夫(前夫)打電話給妳妳永遠都不接,春水堂開到11點,妳每次都喝到12點半??說去朋友家睡,但遇到對方老公,人家卻說沒這回事??

第9.妳的存款簿明細為什麼要故意撕掉某頁藏起來,結果發現因為刷了汽車旅館,該筆明細還用立可白塗掉,詢問妳為何塗掉,還說是試塗立可白!!!

第10.過年妳前夫姐姐從美國回來時買了coach包跟衣服要給她弟弟的老婆,但妳也要照單全收,但那時已經離婚了,妳要用什麼身份去跟人家姐姐收這禮物???衣服後來是拿去了但coach包到最後是拿回來了

第11.妳兩天去外面做一次頭髮,一個星期做一次指甲彩繪,一個月去做SPA兩次,這些都不是錢嗎??

第12.明知已要離婚卻又去貸款(說是妳前夫硬要貸款的!!),到頭來還是妳前公公幫妳還清的

第13.還清某些貸款後,妳還跟妳公公說妳沒有生活費,妳前公公也給了妳三萬當生活費,結果妳如何花用的!!

第14.勞健保的事,實屬以妳的名字投保的,那這些勞健保費,不找妳要要找誰要???

第15.在不知妳們要離婚時,曾與妳電話對談過,我曾問妳:真要離婚的話,那小孩要怎麼辦??妳不以為意的說:單親的小孩也是可以活的很快樂的,那妳現在為何又來這邊討公道???

第16.妳有原民會的幫忙,我們也有法律顧問,我家全力支持他家

第17.其實有些事之前我就知道了,只是為了不想讓妳們之前造成間隙,所以才未跟他提起,人總是勸合不勸離的,但直到妳們離婚後,我後悔沒事先告知,以導致錯失先機!!

第18.簡訊沒回妳沒接電話,是他已經不想再跟與妳有任何瓜葛了,從以前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劈腿,直到這一次,這畢竟是他永遠的痛

第19.從一月離婚至今,試問妳有買過奶粉及尿布給妳小孩嗎???



還真是被我猜中
就覺得女方說話前後矛盾,果然有鬼!!

第三方出來囉~
樓主應該是會就此神隱了吧~

上面說權利、義務的鄉民們
不知有沒有覺得幫這種人很不值

PS:我最討厭的就是結婚還劈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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