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昇昇 wrote:...最近看日本的節目,覺得日本女性的家庭觀,真的比較好;還會以煮一頓好吃的給家人享用為榮,對先生分擔家務會心存感謝,在台灣我所認識的很多女生不會也不願意煮,寧願外出上班,回家後跟先生比誰累,比誰懶,然後要求先生把錢交給她....... 日本不也是盛行“退休離婚”,也有人把它叫做“熟年離婚”男人不再能提供金錢時,就把他一腳踢開,卑鄙現實的日本女性,大有人在
這種事情真是層出不窮,只想說不要再養公主了,只會搞出一堆公主病心態的人~樓主這種事情大概得打民事官司吧,只是樓主到底問了那些律師...怎麼會登記名字就篤定要去掉一半??報紙也刊過啊,即使名字登記給對方還是有機會拿回來樓主先準備好所有繳款的證據,可以的話花點錢找律師,之後就讓法官去判,應該有機會拿回該拿的,相信對方也不會無聊到一直上訴,總之樓主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之前笨過一次之後怎麼可以繼續便宜對方?
在剛開始她登門入室時的種種行為就看得出這個女生值不值得步入婚姻了她把你們對她的好視為理所當然這樣怎麼可能會珍惜?再怎麼相愛我都不喜歡女生沒結婚就大喇喇的住進男方家相愛時當然都沒事不愛了呢?既然都分手了賣掉的房子就一人一半吧也不管誰出多少錢至少這幾年她也供你使用也買過吃的也買過東西一起使用其實你也沒吃虧只能說當初挑女友的眼光不怎麼的但看房子的眼光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