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p wrote:拿歐美比? 你們以為歐美那麼好混? 那動輒30%以上的失業率怎麼解釋?想享受歐美般的待遇? 那就讓自己有本事到那工作啊!整天罵政府,罵上天,怎麼不問自己為什麼只能當魯蛇?幫不了你...(恕刪) 激動成這樣?... 該放個假了~~
插花一下我自己的經驗歐美和台灣有一點不同的地方是(以上是個人經驗)在國外如果你病了去看醫生,醫生如果覺得你的情況需要在家休養或是去上班會傳染給同事基本上都會開假單讓你在家躺著好好休息休息的天數不扣特休,不扣薪水..休假的天數你領的薪水由你的健保和公司各付一半,所以拿到醫生證明的病假是有薪不扣特休的但不要以為這麼好康健保局是有派人隨機抽查那些被醫生規定要家休養(不能外出的那種)是不是在家常有人被抓到病假不在家,那就吃不完兜著走了..*在國外有工作的人每個月領的薪水要交的稅高到你想哭和台灣不同的是,他們對員工的保障相對比較完善我自己本身的經驗是,工作滿半年就有年假,基本上做滿一年的人是二十五天(五週含週末)有給薪的特休我鮮少聽到有人因為一直請特休請到沒了而被扣薪水的也不會有人一天到晚請假,因為他們都很珍惜自己辛苦工作一年的假期,等到特定的時間一次休完它..其它的時間,都在辛苦的工作沒人一個月請個一兩天特休(生病,有急事不算)以上個人心得和大家分享一下
manup wrote:特休是公司給的,是可以事先安排的,而非突發性請假,對吧? 既然如此,特休跟請假怎麼會一樣? 特休又為何叫特休? 用點腦好嗎? 樓主沒說是不是"突發性請假"你如何知道他是突發性請假?就算"突發性"需要請假也可以請同事代為請特休假難道你請假不會請特休嗎?還是說你特休是拿來看的,拿來跟老闆表示忠誠的而不是拿來請假的?討論可以請別用侮辱的字眼好嗎?這樣不見得會比較有理謝謝
銀河王 wrote:不如直接講明一點兒~...(恕刪) 你講到重點了,其實就是嫌他賺不夠多如果今天他男友月入數十萬,就算他一個月請十天假也是沒關係的啦---------------------------------------不愛了,怎麼看都只看的到缺點。
我是主管主管喜歡的是績效和工作態度工作態度不佳,績效好,就當是充電休息,走更長遠績效不好,工作態度又不佳,就等哪天裁員第一優先(主管口袋中都有優先裁員名單,只是時機未到)我現在手頭上有兩個人,煩惱不該先讓誰走一個是經常遲交,改正要盯著改,報告都要盯。動不動就請假,還沒事先告知另一個是老公主,奈不了繁瑣事情,也是經常遲交。動不動就說我不要做。還常不按規定你男朋友績效好,就不用擔心,如果績效不佳,又愛請假,大概已經是主管的口袋名單了
lilice wrote:我不是很了解私人企業...(恕刪) 制度上的問題造成公務人員有漏洞可鑽~公務員全薪延長病假 恐濫用據銓敘部統計,前年請全薪「延長病假」的公務員達一千一百一十九人、平均天數有一○七天;加上每年廿八天原有病假,平均天數達一百卅五天。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表示,將了解請假人數較多單位的狀況,檢討是否要調整規定。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若因病須治療或休養,每年有廿八天全薪病假;但若是罹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只要機關長官核准,還可每兩年多請最多一年的「延長病假」;引起立委質疑。立委吳宜臻向媒體表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沒訂出「重病」標準,只要機關首長核准即可,擔心被濫用。建議重病公務員若需長期治療,應留職停薪。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說,會請延長病假的大都是罹患癌症、憂鬱症或精神疾病。他指出,公務員病假、事假若多於五天,考績就無法拿甲,要是時間太長,考績會吃丙,影響升遷及獎金,延長病假往往是「情非得已」。立委質疑全薪病假過於寬鬆,吳聰成表示,會了解請假人數較多單位核准是否有問題,再決定要不要調整規定。銓敘部統計,二○一一年最多人請「延長病假」的中央部會是退輔會,共九十八人,其次是內政部七十七人;地方政府則以台中市政府最多,共一百七十六人,其次為台北市政府,共一百零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