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mobile01 wrote:
我自己是覺得,只要兩夫妻自己高興,對公婆能交代的過去
演演戲大家互相配合一下有什麼關係


沒錯+1

就算說男生也可以做家事 女生可以不做

就算平常這樣兩人可以相安無事

在公公婆婆面前還是得做做樣子才是王道阿...

老人家幾十年的觀念是很難改變的,樓主的姊姊和姊夫應該要懂得這些應對之道...

而不是要想如何對付公婆..扯破臉對誰都不好...


如果要這麼有"尬子" 要跟公婆來硬的

靠自己吧

拿父母的房子、錢...在立場上直接就矮了一截....


都結婚了...該經濟獨立了吧?

"不談樓主姐姐,姐夫跟親家對錯.只想說現在台灣新觀念."

台灣新一代的觀念早已改變了,
混著中國傳統父母親要好好照顧小孩跟美國人小孩的獨立自主,
產生的新觀念那就是:
"父母親要無償照顧我,
我伸手要錢是應該,
照顧他們看我高興."

這個CASE也只是再一次提醒大家,
所謂的"養兒防老"觀念在台灣越來越要小心.
從小呵護到大的孩子,
有時候反而不如一隻狗的忠心跟讓你安心.

"慈父慈母多敗子"
太寵小孩,讓小孩生活的無憂無慮,
只會讓他在外面靠你辛苦賺的錢炫燿,
好一點的,單純一點的,
造成更多機會讓他交到因為他在外面炫燿他老爸老媽多有錢的女人.
濫一點的,就是讓他在外面靠這玩女人.

你從小讓他衣食無缺,
讓他順順利利的求學,工作,結婚,生小孩.....甚至買房子,留財產給他們,
跟他們會不會孝順你倆老,
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要以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你老的時候,
切記!切記!


我最痛恨這種有錢就想壓死人的人,深惡痛絕,有錢有什麼了不起啊?不幸的是,我老媽就是這種人,我們家裡的小孩提起這件事情,沒有不咬牙切齒的。以前她也都是用這種態度來對付我的歷任前女友,讓我家的婆媳問題幾乎可以預見一定會爆炸。結果惡有惡報,我家女王的家境只能用凱到抽筋來形容,她家在倫敦宅邸的花園面積,比我家所有不動產加起來的總坪數還大好幾倍,她姑娘高興一個早上可以敗掉五十萬台幣,重點是她是家中的獨生女,她老爸老媽的寶貝掌上明珠,她老爸根本就是凱到隨便她敗家,她老媽又不幸是正統法國口味,從來就是帶著女兒一起敗家的那種。

自從我家女王跟我媽見面以後,當場把我媽嚇個半死,哇靠,這媳婦真是凱到不行,不要說有機會拿鈔票壓我們,單單是被我們回國的禮物陣仗,就壓扁了。結果我媽不知道是不是生平第一次遭受如此沉重的打擊,居然開始批評起我家女王生活奢侈,沒想到被她冷冷回了一句:「我花我自己的錢,關妳屁事?我就算一個月花一百萬,到死也花不完啦!」當場把我媽擊斃,從此我媽的氣焰徹底消滅,讓我家人越來越快樂。

講到這裡,其實是告訴樓主的姐姐跟姐夫,只要你們不拿別人的錢,你們最大!

說到小孩的事情,其實我媽心理更有數,洋妞要是火大脾氣拗起來,想見孫子?回家吃屎吧!膽敢硬把孫子帶走,那她保證你絕對出不了英國海關,所以我媽對她的洋媳婦就相當容忍了,她自己很清楚洋妞的脾氣,小孩是我家女王的寶,誰敢沒有經過媽媽同意想帶走,就算是祖母,她也絕對翻臉給你好看!根據英國法律,我媽絕對會很慘。所以肯定將來我們有小孩的時候,絕對不會像樓主的姐姐這樣,我也勸樓主的姐姐抓狂硬給她婆婆看,讓她婆婆知道她不好惹。

或許就是這樣的恐怖平衡,我們家的婆媳問題就瞬間消失了,因為我媽知道得罪我家女王絕對是她先倒楣,而我家女王也知道華人社會的習俗不太會挑動我媽的殺機,她們兩個就相安倆無事。

至於家事的問題,我們在英國的家事都是外包的,只有極少數像洗衣服是我家女王親自做的,而且我家女王的機車程度遠勝過我媽,通常是我媽達不到她的標準,不過在台灣的時候,有時候我媽看到我在洗衣服,女王在睡覺,也不免會唸兩句,但個人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回我媽:「我是她老公我都不靠北了,妳靠北什麼?」我覺得破除傳統是需要男人幫忙的,不是只有媳婦在爭取然後兒子都裝死看著她們婆媳開戰,這樣的話其實男人也該負責任。

說到動手打人,在美國只要一通 911 ,樓主姐姐的婆婆就吃不完兜著走了,我覺得樓主的姐姐沒有做到足夠的恐嚇效果,要是我就先提起告訴,讓婆婆知道恐怖的時候再來談判,而不是輕易放過她讓她繼續為所欲為。至於我家是絕對沒有這種機會的,說起家暴,我都打不過我家身高 181cm 的女王了,更不要說我媽這種 155cm 的,保證被秒殺吧?

現在我媽跟我家女王的感情越來越好,我想是因為我媽知道她這個媳婦最好不要得罪,而她也沒有什麼可以牽制媳婦的籌碼;而我家女王的個性也是長眼且討人喜歡,兩者相互讓步就沒什麼衝突了,反而會聯手起來欺負我。

整體來說,跟我家女王比起來,我不認為樓主的姐姐脾氣多好,我家女王的脾氣可是無敵好的;但是樓主的姐姐應該展現她恐怖的堅持,她卻軟弱了,這點我家女王絕對恐怖到底。我是認為當媳婦的平常脾氣當然要好,但是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卻應該堅持不讓步,而不是平常脾氣差把氣氛搞僵,該堅持的時候卻又放棄,這樣被別人騎到頭上,該怪誰呢?

給樓主的姐姐跟姐夫參考參考吧!
AeroDavid wrote:
我最痛恨這種有錢就想...(恕刪)


幫你拍拍手。
我們這一代的觀念先改,強過妄想去改變長輩的觀念好。
用行動證明:「不同的價值觀也能創造幸福。」
http://blog.yam.com/nuanua
AeroDavid wrote:
我最痛恨這種有錢就想...(恕刪)

給樓主的姐姐跟姐夫參考參考吧!


假設我是樓主姐夫的父母,看到這一篇我一定會好好謝謝你!

因為
"你看AeroDavid大大說的多有道理,
我看兒子你也學他再交個有錢人女兒,
最好是個洋妞,
老爸老媽就放心不會再管你了!"

AeroDavid大大的情況是特例,
恐怕暫時也無法改變樓主姐姐(經濟)狀況.
但經濟要獨立確實是對的.
經濟獨立是證明自己不是個小孩的第一步.
eqt2010 wrote:
怪了,男人就不能做家...(恕刪)


看到這篇實在有感而發...

男人幫忙做家事非常應該,家是全家人共同擁有的,
理應全家人負責維持.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責任感,跟男人女人有啥關係???
以前是因為工作多屬勞力性質,因此大多數家庭同男主外女主內,
說穿了就是分工合作,維持整個家的正常運作.
現在女性工作能力不輸男人,女性主管比比皆是,雙薪家庭是主流,
老婆都幫忙賺錢養家了,老公不作家事說得過去嗎??根本就是耍賴麻...

回到版主的問題,
(雖然版主希望讓這篇沉下去了,就當是小弟的感言吧....以下若有得罪版主之處,望請見諒)
首先要強調的是,親家婆婆動手就是不對!!
這是法治社會,有問題就應訴諸法律.
法律不能解決才尋求別的管道.
打自己小孩都不被允許了,何況是媳婦.

令姊的態度也的確該檢討,
嫁過去前就該想清楚婚後的情況,
如果婚後經濟不能獨立,生活常常受到婆家的照顧,連住的房子都是婆家出錢買的,
不是說出錢就是老大,畢竟房子人家也願意讓妳有一半產權,算是有誠意了.
在面對公婆時,姿態是不是應該放低一些?
不是說要多卑微,但好歹對長輩的禮貌應該要有.
老公在外工作賺錢了,老婆在家多做些家事是否應該??
尤其是在還算照顧小家庭生活的婆家前,爲老公,也爲自己做點人情,要說表面功夫也可以,
應該不為過吧???
個人推測生小孩不是婆媳問題的最大因素,因為您有提到令姐夫的弟媳雖膝下無子,
由於比較順婆婆意,所以依然比較得寵.
婆婆是否因為長久以來的不滿,因此生小孩問題才成了導火線???

個人經驗(雖然只有2年).
婆媳問題中最可憐的是卡在中間的老公!!
但是角色最重要的亦為老公!!
令姐夫的態度與手腕非常重要,
如何安撫兩邊及扮演溝通的橋樑,著實需要相當的智慧與能力,小弟亦在努力學習.
若能從此事中得到收穫,對您未來的婚姻生活,相信亦有很大的助益.

誠如上面版友所說,還是經濟獨立比較適當!!
"拿人手軟,吃人嘴軟"雖是老生常談,卻是不得否認的事實阿.






AeroDavid wrote:
我最痛恨這種有錢就想...(恕刪)


我真的不知道你的Point在哪裡,
是表達妳母親很機車呢還是你家女王很富有還是你很疼老婆又或是你老婆EQ很高?

樓主的問題是一個有錢人家的沒擔當闊少爺取了中產階級的嬌寵公主病女生,
因為婆婆看不慣媳婦的公主病, 媳婦又沒給婆婆應有的尊重而衍生出來的問題.

而樓主也說過他們家人也相當受不了女主角的公主病.

我覺得這篇文只有單方的看法, 但是橫豎怎樣看我都只看到兩個不事生產的人靠著
家裡的資助在美國生活, 男生呢好不容易拿到綠卡卻養不起家, 女生呢還在念書,
現在因為女生不想順從婆家的意思, 而且嬌生慣養, 而讓男方父母不滿想要要回
之前給的資產.

好, 打人是不對; 但是當場的狀況連原PO都是聽姐姐轉述來的, 誰會說自己的不是阿?
當然都是挑自己有利的說.

我的認知和板上一些大大想的一樣, 有本事就不要靠別人養, 還想要去貪不屬於自己
的那一份? 人家供你在美國吃穿的這些年早就夠請個代理孕母買個孫子了, 人家還不是
看在相處的情分才會對孫子呵護有加, 不然經濟鎖死看兩夫妻怎樣生活.
Doggy0210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你的Po...(恕刪)
我覺得反正公婆家的錢我看也不是什麼辛苦錢,分一點來用也無妨啦。
Doggy0210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你的Point在哪裡,
是表達妳母親很機車呢還是你家女王很富有還是你很疼老婆又或是你老婆EQ很高?...(恕刪)


AeroDavid大大並沒有你說的情況,請不要誤會.
1.表達妳母親很機車呢?
他只是要說,他有個有錢的母親,他是有錢人小孩.

2.還是你家女王很富有?
他也沒有這麼說.他的意思是,他家女王的爸媽很有錢.女方父母無償給女兒花錢,是個好人.

3.還是你很疼老婆又或是你老婆EQ很高?
也沒有這麼說,不要誤會.

不過Doggy0210大大說的,
他不知道你的Point在哪,我也有同感.
看完你的回應,我只能感覺到你說的:
"不拿別人錢最大"的意思,
好像跟一般人的意思不大一樣.
大概花女方家長的錢不算吧!

Doggy0210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你的Po...(恕刪)

請你尊重別人的看法,這個案例在你眼中或許是個「婆婆教訓有公主病的媳婦」,但是在我眼裡是「有錢婆婆拿錢壓媳婦」。就像你自己講的,這個案例只有單方陳述,或許講的都是對自己有利的一面,所以你就可以自己去憑空想像你所謂的另一面嗎?你的立論基礎跟我的立論基礎還不是都建立在相同的單方陳述上,有什麼不同?要談偏頗的話,學理上的薄弱性是相同的,我們兩者的立論都是偏頗的。

從法律理論來看,養育自己的孩子在成年前是種法律義務,你有種生個孩子不要養看看,看你會先吃不完兜著走,還是小孩先餓死啊?在法律面來說孩子跟父母親要錢是天經地義的喔,至於你說樓主的姐姐去貪不屬於她的那一份,講這種話簡直像是原始人一樣,有沒有法律觀念啊?贈與以後所有權移轉,誰才是所有權人?誰貪誰的那一份?笑話!哪一國的法律可以贈與並移轉所有權後,還可以反悔的?

從你的邏輯來看,認為找個代理孕母買個孫子都比供應樓主姐姐便宜,你是把人當人看嗎?人的價值可以這樣衡量嗎?請問你是哪個學門的,用這種標準在衡量人的價值?這跟我講的有錢就壓死人有什麼不一樣?

我不是沒有勸樓主的姐姐跟姐夫要經濟獨立,我也知道拿人手軟的道理,但是我不能接受、現代的人權法學思想也不能接受的,是你那種有錢就可以不尊重別人的論調。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樓主的姐夫跟姐姐也該有骨氣點,你們也不該一面接受別人的錢、一面抱怨必須要接受對方的惡劣氣焰,這是實話。問題是接受人家錢的人或許不應該,拿錢砸人家的人就應該了嗎?這種人權思想是你自創的?還是那個學門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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