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人性都是自私的,如果...(恕刪)
這可不行...從小在家窩到大是要窩多久? 除非雙方願意住同個屋簷下, 不然要是他沒有成家的能力會建議他先不要結婚. 成家的意思應該不是結婚然後窩在老爸老媽家吧? 台灣房租那麼便宜, 買不起也總租得起房子吧.
Molonlabe wrote:
就我的白人同事而言,他們的生活跟你形容的不一樣,想法更是不一樣。
首先,美國人結婚之後,女方姓氏可以選擇改成男方姓氏。
每個人的姓氏,其背後也有一段故事,也有一段歷史,並不是你說的,只是個稱呼而已。
對很多人而言,姓氏是一種榮譽,不是一個稱呼。
比方說,很多美國人,三代同名,只有在名字後面加上Jr,以示後代之意。
因為那是對自己家族姓氏的一種認同。
而且在美國,姓氏與名字也不是你說改就能改。
在美國要改姓氏與名字,規定比台灣還要嚴謹。
再者,美國或許沒有台灣的過年,清明節...等節日。
但是美國仍然有類似的節日,而且也是夫妻兩人輪流到雙方家住,探望父母。
大部份的時候,感恩節在夫家慶祝,聖誕節在岳父母家慶祝。
感恩節吃飯的氣氛,跟台灣除夕圍爐根本一模一樣。
至於母親節與父親節,
一般家庭都會回去探望父母。
如果不方便,也至少會打電話回去問安。
甚至,很多美國家庭的雙方父母,也會常常不定期的互動,相約出去遊山玩水。
不像大多數的台灣家庭,夫家與岳家幾乎是不互動的,這才是奇怪的觀念。
betty429 wrote:
歐美是「名 + 姓」啦! 所以你所謂的姓 + 名彰顯了主體人才完整,是指亞洲吧!
而且為何姓 + 名才是彰顯了主體人的完整??
我只是強調,在歐美國家的確不像中國、台灣對於祖先、傳承、祭祠有傳統的束縛
文化不同,所以在意的事也不同


betty429 wrote:
另外我比較疑惑的是,既然01的許多男人認為老婆是「嫁」,他們是「娶」
為何又不願給聘金,又覺得男女平等所以婚前約會費用、婚後家用要一起出?

Irene1058 wrote:
人性都是自私的,
如果你有個兒子 ,娶了個老婆與你一起同住,
請問一下, 在兩人都上班的情況下, 他們下班之後的家事(做飯,洗碗),
你會希望誰來做? 當然媳婦吧, 是不是.
你孫子的餵奶,安撫等工作, 你又會希望誰來做? 當然也是媳婦吧,
你會不會隨時保護自己的兒子, 以免他在這場婚姻中吃大虧,
(如 多做家事或賺的錢都被老婆掌控),
並且, 幫他排除掉一些會吃虧的機會, 會吧, 這就是人性,
所以 ,三代同堂永遠有婆媳不和的戲碼,
千古難解,
原因就是 人性都是自私的.
betty429 wrote:
原來如此,感謝您的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