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ure3389 wrote:小弟有個問題 為什...(恕刪) 簡單的說是不能避孕天主教因為教宗這麼說了所以沒有商量的空間其他屬基督教的派別說法不一摩門教也是有分派系 所以應該要看有的現在還是一夫多妻有的說墮胎並不違反教義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去做研究看看書在這裡討論我怕給砍頭
建議版主的朋友趕快放棄, 不要太優柔寡斷, 背叛別人的人還可以自以為是的提出一堆條件, 實在是不知道她是憑什麼以為別人會接受. 如果男方不在意過去不愉快的經驗在未來不斷的重覆, 再來考慮是否接受女方, 否則還是算了吧.
eureka wrote:唉。不知發文樓主的博...(恕刪) 我也有一位朋友也還單身中呢與小妹關係:朋友現職:新莊某大學的教授,剛進去,博士畢.年紀 :34~35個性:好相處、個性可愛外表:以前有交過男友居住:台北縣身材:苗條會煮飯,會彈琴(教過一年的鋼琴)
我也曾經交往過香港女人,網路認識4年後,才交往,不到半年,因距離關係當然切了,我覺得香港人都很現實,很多事情的出發點都只想到自己,連港妹自己也這樣講的,港妹很有個性,雖然小我四歲,但感覺她照顧我比較多,最後變成好友啦!先不論現在年輕人的感情觀如何,反觀我們台灣人,儒家思想還是濃厚,就是厚道兩個字,我相信大部分的台灣人,作啥事都會想到別人,不過,我現在領悟到一個道理,樓主的朋友一定要先愛自己,才有能力去愛別人,更何況是曾經劈腿過的女友,他開的條件似乎是馬關條約,沒必要喪權辱國,但如果卡在一個"愛"字,愛丟卡慘細,這就難解了,我的建議是劈腿我相信是有慣性的,何況樓主朋友保證日後嫌隙產生,不會翻舊帳嗎?所以還是大丈夫何患無妻,去開發另一片森林吧!!
我個人也沒有宗教信仰,不過有認識一個信基督人的,在我看來她真的很虔誠,每當感到疑惑或是困難時就會禱告,而且我也聽她說基督徒是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的。如果按照我所認識的那個人做標準的話,樓主的朋友她女友至少就犯了兩個錯誤了。1.婚前性行為。2.當她認識那位巴西人時,若是以我認識的那位基督徒有人的標準來看,她鐵定會認為那是撒旦派人來誘惑她來犯罪!通常這個時候她會向天主禱告,請天主堅定她的信念。不知樓主朋友的女友遇到這種事情時有否禱告?(由此可見我認識的那個人有多虔誠了...)所以樓主朋友的女友做了一個身為基督教徒的壞示範...就是"以天父之名犯戒條之實"!所以那些條件看了之後真的很像是不平等條約...
不要這個女的 +11. 對香港女生沒什麼好感2. 已經背叛的別再想她會真的回頭3. 這個女的當她自己是金包銀,說愛情不是在談生意,但她拚命開條件是又怎樣4. 基督徒不可以說謊,她都說那麼多謊了,主不會保佑她的...5. 壓根兒不尊重樓主的朋友,信仰跟愛情是兩碼子事,能一樣是最好,不一樣就需要彼此包容6. 不曉得巴西來的黑人乾不乾淨.... (緊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