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pmantw wrote:我是南部人,有一個女友,在一起六年,已論...(恕刪)
所以說,別管女人說什麼,
婚後要你們自己住外面急著買房屋,
如果你自己準備好自己買登記自己,
沒和她金錢上糾纏不清,現在,什麼事都沒有,
甚至,因為你南部已有房子,女友還可能黏著你不放,
不甘心放棄,願意跟你住到南部。
既然,你與女方已溝通三到四次,
包含女友父母,也都同意回南部買房,
而現在,你買好房屋也登記共同持有,
她卻在事後的此時跟你說,她不想到南部了,
你能奈何? 說變就變可是女人的權力。
何不在這時,錢的事公事公辦自管,感情就歸感情,
反正男女生活絕大部份,男人得擔任經濟支柱者,
而女人只會一直吵著,要掌管家庭經濟,
屬於她付出的歸還給她,你自己負擔起房屋只登記自己,
免的以後女人有變來變去睜眼說謊話,怎麼揮都揮不清。
無論繼續交往以後結婚,她願意到南部住,還是你願意到北部住,
甚至是兩人分手,也不會有金錢上糾葛而好聚好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