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老婆家暴了,請問有離婚經驗的板友,該怎麼準備?(統一回文與狀況更新)

輕鬆熊 wrote:
根據你的第一段描述
你的孩子聽起來是罕病兒童或是發展遲緩的小孩
如果真是這樣
只有媽媽一個人獨立照顧 應該蠻辛苦的

何不請個到府保母之類的來幫忙分攤照顧工作
你也不用這麼委~屈辭掉現在工作
沒工作怎麼會有收入呢
沒收入你們的狀況只會比現在更杯具而已

如果你這麼堅持小孩需要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來照顧
至少保母可以幫忙減輕主要照顧者的負擔
畢竟人家是專業人士






輕鬆熊 wrote:
不要一味覺得你老婆虐待小孩
你老婆應該精神方面已經出問題了

親戚生第一胎自己帶 諸多原因加上婆媳失和 結果罹患憂鬱症
憂鬱症還沒好又生第二胎 變成躁鬱症 現在被醫生判定有精神分裂鬼
已經被強制送去住院了

以前有同事也是因為婆媳失和,罹患憂鬱症接著演變成躁鬱症,最後上吊自殺離開了...

看到這些例子,都讓人很難過,這就是我常講的,有些人不適合結婚,女生嫁到男生家裡,要適應各種角色的變化,外緣的變化太快,讓她們無所適從,最後精神出問題,夫家也不一定能同理,我同事她婆婆常到處講媳婦的不是,老公一有空就是往外跑,老婆孤立無援,最後選擇上吊自殺。不久,她老公很快就又找到女伴了,真是.....。

雲南有個摩梭族,不管男女,大家從出生到老死,都是待在自己熟悉的原生家庭(當然也可以選擇婚嫁),不用去適應婚嫁後的變化,這是我看到最烏托邦的生活方式了,香港的周華山導演曾將當地的生活拍成紀錄片,他們沒有「我的孩子」的概念,大家一起養的是「我們的」、「大家的」孩子,真正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見到長輩都叫「阿媽」(意即「母親」),村中若有老人孤苦無依,一定會有人將他(她)迎回家中奉養,因此也不需要養老院,這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也因此,在那邊沒有動不動對孩子家暴、棄養老人、恐怖情殺的問題,想一想,我們這邊的人與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才會導致社會不停傳出孩子或老人被虐待、因情執殺人的新聞?

成成大 wrote:
小孩幾歲?!
家暴本來就是不被容許的,有網友講誰從小沒被爸媽打過!!
那妳爸媽會拿你的頭去撞地板嗎?
...(恕刪)


這位小朋友,我們這個年代是用鐵鍊栓在柱子上用藤條打用水管打的年代,跟你印象中什麼小事就打家暴專線的年代是不一樣的。當時學校老師都是隨身帶著藤條以及撞球桿在打學生手心,根本沒有人在談什麼體罰不體罰的議題。

撞地板嚴不嚴重要看驗傷單才知道是什麼情況,看是有腦震盪還是顱內出血,不要連個影子都還沒看到就講的好像打死人了一樣。

于美人要離婚前也是先用"家暴“去妖魔化她老公爭取輿論支持,事後也證明所謂家暴也就是口角而已。

開板這位網友最主要是想要離婚,而不是要去維持一個家庭的完整。口口聲聲是為了孩子,但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又為什麼草率選擇離婚讓這個孩子沒有媽媽?

我是覺得聽聽就好,畢竟只是片面說辭。
長期照顧病人的人,
很容易成為隱形病人,
她要的是喘息,
真實的心聲是,
你早回來或出去走走,
孩子還是黏或習慣叫我照顧 。

同事也有個唐氏兒,
他發現老婆情緒不太對,
從抱怨變狂駡,
發現老婆快積憂成病,
假日時他讓老婆可以自己回娘家或出去聚餐,
甚至老婆自己閒晃一天也可以,
久了我發現他還很怕連假,
情緒也偶爾負面,
但還可以很快處理掉,
連這次勞工的7天假爭議,
他覺得不放也好,
他放假比上班累~

憤怒後該冷靜,
與其把妻子當成失職的母親,
不如看成情緒崩潰的病人,
因為愛小孩,
才該找一個能長遠的路,
不是拖垮一個再一個,
先讓妻子回娘家一陣子,
你確定愛孩子愛到可以獨力面對,
不用另一半合作,
也確定另一半真不愛孩子,
那再談離婚也不晚 。

81349路見不平 wrote:
這位先生一直想離婚 會不會是因為有小三啊 想要藉題發揮 一般女生都很愛小孩 就算打小孩也不會太重反而男生都沒耐心 動不動就打小孩 所以大家想想看 老公一直想離婚 案情不單純...(恕刪)


這位先生性別成見很深....
建議抽空去聽聽性別主流化的講座,了解一下現代社會兩性平權的觀念...

老公想離婚就是有小三...
會打小孩的一定是爸爸...

您幾歲人啊,這麼封建...
既然你都有離職的打算了,看能不能先留停個半年一載的,好好的照顧孩子,陪陪老婆。

離婚的事先從長計議,或許老婆少了獨自照顧孩子的壓力,休息一陣子會好許多。

一時的情緒下,不要做重大的決定,除了離婚一途外,再找找看有沒有其他的方式。

辛苦你了!

supersd wrote:
小孩子有病在身,做...(恕刪)



請考慮你老婆也生病的可能性 (心理)
請讓他去看身心科


supersd wrote:
小孩子有病在身,做...(恕刪)

我覺得你請保姆帶會比較好
你老婆
就讓他白天休息一下

帶小會很多會有情諸的
快點先去報案,保護令是先告先贏喔!過來人經驗,不然保護令會被你老婆玩喔,法院很多省理保護令的法官都是恐龍,認為女性才是受害者,台灣法院沒有陪省團制度,一切開庭不公開!所以法官說的算
我建議你 和你老婆互換 你帶小孩 他去上班


1.小孩畢竟是無辜的 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離婚你們都解脫 但小孩就倒楣了

2.你也可以體會你老婆的辛苦 真的 我曾經帶個兩天 我快瘋了,理智腺也快斷線


如果說上班的辛苦程度是 80%

那全職媽媽的辛苦程度就是 250%


將心比心...
我覺得先不要談離婚吧 這應該是長期累積下來的,也許你這時應該多多關心老婆才對,她原本脾氣就如此嗎
還是照顧小朋友才變這樣的,每個人都有辛苦的地方我覺得還是要先一件一件事慢慢來解決,才知前因後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