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那個人⋯⋯甚至很可能不是侵犯我的人
法院採集到的檢體不符
不是他那又是誰呢?

我最深的疑問是我一輩子都沒吃過安眠藥
回家昏睡之後去報案
檢查官說不是第一時間去驗的所以不足採信
所以不管對方劑量下多重只要時間錯過了就很難告成了嗎?
再者如果對方根本不是加害者
那我得去哪找出真正的犯人呢?

我有想過犯下這件罪行的人他是否會在往後的人生中感到後悔愧疚
我也很想相信司法正義、天理昭彰
但結果卻不是這樣
是否可能對方也許發現沒事後就忘卻自己曾做過的事
甚至過著幸福快樂的人生
更可怕的是食髓知味、一犯再犯

我也很想見到法官請他/她裁奪
但原來才知道對於我的案子連見到法官根本難如登天
我徹底失望⋯⋯


那個狼師也是慣犯,他從來也沒想過他有這一天,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性侵案件本來就採證困難,即使有性行為,他也可以說兩人是合意的。整個事件發展下去可能也是不起訴,但不代表他沒做。司法如此也只能等改革了。

Qwert1 wrote:
唉,那個人⋯⋯甚至...(恕刪)
很遺憾樓主無法透過法律程序得到心靈的解脫
但是如果檢體不符,那對方就「應該」不是對你進行性行為的人
這樣的狀況下,又無法確知樓主採樣取得的檢體是誰的
檢察官也只能以不起訴處分
畢竟即使樓主確實被下藥,以目前的證據來說,一來無法確知性行為人,二來無法確知下藥的人是誰

但是想跟樓主說,不論司法的程序有什麼發展
這段經歷都不是妳的錯
不要壓抑,請好好找心理諮商
這樣的過程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非常難承受的,妳需要專業的協助度過最難受的階段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妳男朋友和家人也能找心理諮商或專業人士商談
讓他們能比較理解如何陪伴妳走過這個難關,以及如何和妳溝通
傷心的時候哭了也沒有關係的,但是請記得妳仍是那個美好的妳

Qwert1 wrote:
收到了不起訴通知書⋯⋯
這幾天很難掩飾我心裡的失望
檢查官認定藥不能證明是對方下的
時隔已久很多證據已經消失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要請律師寫狀紙再議
但又有什麼用呢?
社工也告訴我就算再議也要有心理準備...

樓主有無驗陰道傷口呢?
看CSI說合意性行為與強姦,陰道傷口不一樣

如果這樣法官還說沒證據就太扯了
曾經我看過一封女網友自白信
她是這麼說的
她說,在那些找不到自己的日子裡
總會有一些女孩被帶進我們兄弟(一群男人)房間
她們都是被下藥迷昏的,...
而我,喀藥喀到醒來身邊抱得是誰,也都不知道了
直到有一天,我也被下藥了(她是女T),被她所謂的兄弟傷害了
她得到了憂鬱症,才知道她所謂的兄弟,做的是如些殘忍的事

當我看到這封信時,難以形容內心的恐懼
她到底在說些什麼???
她(他們)都做了一些什麼?

妳很勇敢,站出來面對這些傷害
看到這樣的判決
對台灣的司法,又心寒了
我不了解相關法律,不知怎麼幫助妳

但是,妳說,下藥的人,檢體不符
那麼,就有很多可能了
這應該是檢調要去查的
因為,那些不能理解昏迷時發生的的傷害
有可能,是像林奕含一樣
是早已存在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型態
也許是交換性侵?

而那些狼,至今都還在重覆一樣的犯罪模式???

加油!不知道怎麼幫助你,但是
那個被告,他為何下妳藥,為何檢體不是他
那麼,是否代表,背後。有一群狼?進行犯罪行為?
亦或,有人付錢,讓他做這種事????

下妳藥的人,應該要抓起來,鞭刑拷打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今天社工幫我安排了律師諮詢
我知道我再怎麼告都沒有用了。

想比對採集到的DNA
前提是這個DNA要在犯罪資料庫裡有資料
又或者他未來犯罪被抓登錄之後才有可能被查到⋯⋯
而關於這件事檢查官沒有去比對、深入調查
單純就以我告錯人了而終結此事
然後案情越來越撲朔迷離
警察不能幫我找犯人、檢調也不能幫我找犯人⋯

至於傷口是沒有的,因為昏迷了之後根本沒有記憶
社工說可能對犯案手法是很有經驗了
再者,檢查官認為我沒有掙扎求救
可是我始終不是清醒的

所以我的疑惑越來越多
是否今天我同樣對這個人做這件事的時候,我是沒有罪的?
是否今天有個藏鏡人找個替死鬼他就可以犯罪後全身而退?

而我覺得我只能到這裡了
再走下去對我及我的家人必然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每一次收到關於法院的消息
就像已經要結痂的傷口又撕裂開來
我不想也不能失去再多了⋯⋯


跑法院很耗體力,也耗時間的,這也想起當初幫忙友人當證人,也花了2年多的時間才把案件審理完,雖然有證人費可以領但我沒領,而且期間也反被對方提誣告,到最後也沒成立,只要上法院記得證據要充足,如沒錢請律師,可以申請法扶律師協助,千萬要記得敘敘發生事情當下別模糊說,也別前後不一致,因為每次開庭都會在反複問,要看你們的每次對話是否不同,如忘了也別亂說,這些都會要你簽名確認口供,妳只要老實說,別被對方影響就可以了,在這期間妳要多找一些可以佐證的證辭和證據,以加強法官判刑依據。祝福你能早日走出陰影。

Qwert1 wrote:
今天社工幫我安排了律...(恕刪)


社工與律師都已經說明了無法有效成立,除非那個人來找你說了話可以當作證據!
希望妳能盡快的走過去這段不好的回憶! 將來很大一段路要走有美好的將來等著妳,正面看待將來,加油!

@@a

善惡到頭終有報,說不准對方已經中愛滋GG了。

請好好愛自己,就當走在路上被瘋狗咬了。
慶幸自己沒被傳染狂犬病,至於那隻瘋狗有沒死透,
我覺得交給老天爺去收拾就好了。

真正愛你的人,我想一定會非常的不捨,
會更加努力珍惜愛護你的。

你做得很好,你是個勇敢堅強的女孩。

希望以後不再有女孩再遭受相同的對待,
學著堅強勇敢地保護自己,也教導保護其他的女孩。


祝你幸福  請相信你值得。
對於受害者的支持是完全需要。

但提醒一下,冤枉關係人也是加害,而這點似乎在社會中,普遍被遺忘。

科學辦案是非常重要,保護受害者受到司法保護,也保護其他人不成為受害者。

懇請大家不要濫用所謂的同理心就亂丟石頭。

人的記憶是非常不可靠,相信自身都會有些經驗,同時錯誤(假記憶體)症候群是早被發現,而且也曾造成很多冤獄。

不敢說這案件或其他案件是如何,但請保持清醒的態度,若是證據無法支持,就要進一步釐清。

不要執意就是要有些人或某人一定成為罪犯,而這點集體加害則是更恐怖。

中文資料參考,從這開始

關鍵字,錯誤記憶症候群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假记忆体综合征

英文,False Memory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False_me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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